样本一:
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
申请人:[申请人名称/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住所地/住址:[具体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原被执行人公司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地:[具体地址]。
被追加被执行人:[股东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地/住址:[具体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 追加[股东姓名/名称]为([案号])号案件的被执行人。
- 请求[股东姓名/名称]在[具体金额/未缴纳出资额/抽逃出资额]范围内对[原被执行人公司名称]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补充赔偿责任]。
事实与理由:
[原被执行人公司名称]为[申请人]与[原被执行人公司名称]之间[纠纷类型]纠纷一案[(案号)]的被执行人。经[法院名称][(案号)]号[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支付令]确认,[原被执行人公司名称]应向[申请人]承担[具体债务内容,例如:支付货款XXX元、赔偿损失XXX元等]。
然而,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发现[原被执行人公司名称]存在[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无可供执行财产/已进行破产清算但未完全清偿债务]的情况。
根据调查,[被追加被执行人]为[原被执行人公司名称]的股东,[持有/认缴]该公司[具体比例]的股权。[被追加被执行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依法应当对[原被执行人公司名称]的债务承担责任:
[选择以下情形之一,并提供相应证据]
- 未履行出资义务/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 [被追加被执行人]认缴出资额为[具体金额],但实际出资额为[具体金额]/至今未缴纳出资。[提供:公司章程、验资报告、银行流水、出资协议等证据]。
- 抽逃出资: [被追加被执行人]在[原被执行人公司名称]成立后,通过[具体方式,如虚假交易、关联交易、利润分配等]抽逃出资[具体金额]。[提供:公司章程、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银行流水、相关协议等证据]。
- 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被追加被执行人]存在[具体滥用行为,如:人格混同、财产混同、业务混同等],导致[原被执行人公司名称]的财产与[被追加被执行人]的财产无法区分,严重损害了申请人的利益。[提供:公司章程、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银行流水、相关协议、证人证言等证据]。
- 公司解散、注销时未依法清算或虚假清算: [原被执行人公司名称]已解散或注销,但[被追加被执行人]作为清算组成员/股东,未依法履行清算义务/进行虚假清算,导致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提供: 公司注销登记证明,清算报告等证据].
-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原被执行人公司名称]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被追加被执行人]作为唯一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其个人财产.[提供:公司章程,财务报表等证据]
综上所述,[被追加被执行人]作为[原被执行人公司名称]的股东,存在上述[具体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应当对[原被执行人公司名称]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补充赔偿责任]。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申请追加[股东姓名/名称]为本案被执行人,请依法裁决。
此致
[法院名称]
申请人:[申请人名称/姓名](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样本二:
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
申请人:[申请人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地/住址:[详细地址],联系方式:[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原被执行人公司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地:[详细地址]。
被追加被执行人:[股东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地/住址:[详细地址],联系方式:[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 请求追加[股东姓名/名称]为([案号])号案件的被执行人。
- 请求[股东姓名/名称]在其[未实缴出资/抽逃出资]的[具体金额/本息]范围内,对[原被执行人公司名称]在([案号])号案件中未履行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连带清偿责任]。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原被执行人公司名称]因[纠纷类型]纠纷一案,业经[法院名称]作出([案号])号[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民事裁定书/支付令],判令/裁定[原被执行人公司名称]向[申请人][支付款项/赔偿损失/履行义务]共计[具体金额]元及[其他义务]。
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被执行人公司名称]至今未履行/未完全履行。申请人已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案号为([执行案号])。但在执行过程中,经调查发现[原被执行人公司名称] [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账户已被冻结但余额不足/名下财产已被其他债权人查封等],导致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无法实现/无法完全实现。
经申请人进一步调查了解,[被追加被执行人]系[原被执行人公司名称]的[股东/发起人],其认缴出资额为[具体金额]元,[实缴出资额为[具体金额]元/至今未实缴出资]。[被追加被执行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选择以下情形之一,并详述事实经过,提供证据]
- 未履行出资义务/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 [被追加被执行人]认缴出资额为[具体金额]元,但实际出资额为[具体金额]元/至今未缴纳出资。根据[原被执行人公司名称]的[公司章程/验资报告/银行流水/工商登记信息]等证据显示,[被追加被执行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足额缴纳出资。[提供相关证据的复印件,并注明证据名称、来源、证明对象]。
- 抽逃出资: [被追加被执行人]在[原被执行人公司名称]成立后,通过[虚构债权债务/虚假交易/关联交易/不合理的利润分配/借款不还]等方式,将其已缴纳的出资[全部/部分]抽回,抽逃出资额为[具体金额]元。根据[原被执行人公司名称]的[财务报表/银行流水/相关协议/审计报告]等证据显示,[被追加被执行人]存在抽逃出资的行为。[提供相关证据的复印件,并注明证据名称、来源、证明对象]。
- 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被追加被执行人]存在[具体滥用行为],如:[财产混同、业务混同、人员混同],利用公司进行非法活动,逃避债务。[请详细描述混同的具体表现,例如:股东个人账户与公司账户不分,资金往来混乱;股东个人业务与公司业务不分,使用同一套人员、场所;股东个人决策代替公司决策等]。[提供相关证据的复印件,并注明证据名称、来源、证明对象]。
- 公司解散或注销后未依法清算或虚假清算:[原被执行人公司名称]已经[解散/注销],但作为[股东/清算组成员]的[被追加被执行人],在清算过程中存在[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隐匿财产/虚报债务/未依法分配剩余财产]等行为,导致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提供公司注销登记证明、清算报告、债权人会议决议等相关证据的复印件,并注明证据名称、来源、证明对象]。
-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无法证明财产独立: [原被执行人]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被追加执行人]作为唯一股东,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其个人财产.[提供公司章程及公司财务报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被追加被执行人]应当在[未出资/抽逃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对[原被执行人公司名称]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连带清偿责任]。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向贵院申请追加[股东姓名/名称]为本案被执行人,恳请贵院依法裁决。
此致
[法院名称]
申请人:[申请人姓名/名称](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样本三:
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
申请人:[申请人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地/住址:[具体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原被执行人公司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地:[具体地址]。
被追加被执行人:[股东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地/住址:[具体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若有多个股东需追加,则依次列明每个股东信息]。
请求事项:
- 请求追加[股东姓名/名称]等[具体人数]人为([案号])号案件的共同被执行人。
- 请求上述被追加被执行人在[各自未实缴出资额/抽逃出资额/滥用股东权利造成损失的范围]内对[原被执行人公司名称]在([案号])号案件中未履行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连带清偿责任]。
[若不同股东承担责任的情形不同,需分别列明]。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原被执行人公司名称]之间因[纠纷类型]纠纷一案,已经[法院名称]于[年][月][日]作出([案号])号[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民事裁定书/支付令],判决/裁定/调解:[原被执行人公司名称]应向申请人[支付款项/赔偿损失/履行义务]共计人民币[具体金额]元及[其他义务,如利息、违约金等]。
该生效法律文书已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案号为([执行案号])。但在执行过程中,经调查发现被申请人[原被执行人公司名称][存在无可供执行财产/现有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公司已经注销但未依法清算]等情形,导致申请人的债权无法得到有效实现。
现查明,[被追加被执行人]:
- [股东1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认缴出资[具体金额]元,实缴出资[具体金额]元,[未实缴出资/抽逃出资][具体金额]元;[详细描述股东1的具体违法行为,例如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抽逃出资的具体方式和时间、滥用股东权利的具体行为等]。[提供证据:公司章程、验资报告、银行流水、工商登记信息、财务报表、相关协议、审计报告、证人证言等]。
- [股东2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认缴出资[具体金额]元,实缴出资[具体金额]元,[未实缴出资/抽逃出资][具体金额]元;[详细描述股东2的具体违法行为]。[提供证据,同上]。
[若有更多股东,依次列出]。
[或者,如果所有股东均存在相同情形,可统一描述:]
现查明,[被追加的各股东]均为[原被执行人公司名称]的股东,各股东认缴出资情况如下:[列表说明各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上述股东均存在[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抽逃出资/滥用股东权利]的行为,具体表现为:[统一描述所有股东的共同违法行为]。[提供证据:公司章程、验资报告、银行流水、工商登记信息、财务报表、相关协议、审计报告、证人证言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具体条款,如第二十条、第三十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等]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具体条款,如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具体条款]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上述股东应当在[其未出资/抽逃出资/滥用股东权利造成损失]的范围内对[原被执行人公司名称]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连带清偿责任]。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特向贵院申请追加[股东1姓名/名称]、[股东2姓名/名称]等[具体人数]人为本案的共同被执行人,并请求上述被追加被执行人在[各自责任范围]内对[原被执行人公司名称]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连带清偿责任]。恳请贵院依法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法院名称]
申请人:[申请人姓名/名称](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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