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诉讼异议申请书(样本一:被告提出异议,理由:标的额超过标准、案情复杂)
申请人(本案被告): [被告姓名/名称],[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住址:[详细住址],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如为单位)名称:[单位全称],住所地:[单位注册地址/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职务],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委托诉讼代理人:[姓名,如无则不写],[律师事务所名称/身份],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本案原告): [原告姓名/名称],[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住址:[详细住址],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如为单位)名称:[单位全称],住所地:[单位注册地址/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职务],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案由: [填写原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法律关系,例如:买卖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
案号: ([年份])[法院代码简称][民/商]小字第[XXXX]号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裁定本案不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将本案转为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审理。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收到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日期,例如:XXXX年XX月XX日]收到贵院([年份])[法院代码简称][民/商]小字第[XXXX]号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告知书等法律文书。经认真研究,申请人认为本案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规定,特依法提出异议,具体事实与理由如下:
一、 本案争议标的额超过了法定小额诉讼案件标的额上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确定小额诉讼案件标的额标准的规定,本地区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的小额诉讼案件标的额上限为人民币[填写当地具体标准,例如:五万元]。
在本案中,被申请人(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包括:[逐项列明原告的诉讼请求及其金额,例如:1、请求判令申请人支付货款XX元;2、请求判令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XX元;3、请求判令申请人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申请人认为,[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提出己方认为不成立或金额不当的理由和计算方式,例如:原告主张的货款XX元中,包含的XX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依法应予扣除,实际应付货款为XX元;原告主张的违约金计算标准过高/起算时间错误,按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违约金应为XX元。又或者,原告主张的各项金额合计已达XX元]。
综上,即使按照申请人初步核算的争议金额,也已达到人民币[具体计算后的金额]元,该金额已明确超过了贵院辖区小额诉讼案件标的额[当地标准]元的上限。因此,本案在标的额方面即不符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法定条件。
[如果需要,可以进一步详细说明计算依据,例如:依据双方签订的《XX合同》第X条关于质量标准的约定,以及XX检测报告(证据副本将另行提交),可以证明XX货物不合格,该部分货款不应支付。关于违约金,依据《XX合同》第X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利率或计算方式应为……]。
二、 本案案情复杂,不宜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小额诉讼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金钱给付案件。然而,本案并非如此。
具体表现在:[选择或结合以下几点进行详细阐述,务必具体化]
1. 事实认定存在重大争议: [例如:双方对于合同是否有效成立/合同履行的具体过程/是否存在违约行为/损害事实及因果关系等关键事实上存在根本性分歧。被申请人所述事实与客观情况严重不符,申请人需要提交多份证据予以反驳,并可能需要申请证人出庭作证,事实调查工作量大,远非“事实清楚”。例如,关于XX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参与人员、具体经过,双方陈述差异巨大,需要法庭进行详细调查核实。]
2. 法律关系复杂: [例如:本案不仅涉及简单的XX合同关系,还可能牵涉到侵权责任、担保责任、代理关系等多种法律关系,或者涉及合同解释、效力认定等复杂法律问题。例如,本案争议的款项性质究竟是借款、投资款还是合伙款项,双方各执一词,需要根据大量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综合判断,并非“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3. 证据繁多且真伪存疑: [例如:双方提交或拟提交的证据材料数量众多,涉及书证、物证、电子数据等多种形式,部分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存在较大争议,需要进行仔细质证和辨别。例如,被申请人提交的关键证据XX(如录音、聊天记录)存在剪辑、伪造嫌疑,申请人需要申请鉴定或要求对方提供原始载体。]
4. 可能需要进行鉴定、评估或勘验: [例如:为查明案件事实,本案可能需要就XX事项(如工程质量、产品缺陷、损失价值、笔迹真伪等)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鉴定、评估或审计,或者需要法庭进行现场勘验。这些程序的启动和进行,本身就说明了案件的复杂性,不符合小额诉讼程序快速审理的特点。]
5. 当事人数量较多或涉及第三人: [如适用,例如:本案涉及多个被告,相互之间责任划分复杂;或者案件的处理结果可能与案外第三人(需列明具体第三人信息)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需要追加其参加诉讼。这都使得案件审理程序变得复杂。]
鉴于上述事实和理由,本案争议标的额已超过法定上限,且案情复杂,争议较大,明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的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条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本案,将可能限制申请人充分行使举证、质证、辩论等诉讼权利,且一审终审制度将剥夺申请人的上诉权,对申请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十分不利,亦不利于法院查明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的法庭审理符合本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简单的金钱给付案件,标的额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以下的,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实行一审终审。……”以及该法第一百六十五条之一:“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应当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规定审理或者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七十四条:“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应当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规定审理或者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3. [如能找到,引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小额诉讼标的额的具体规定文件名称及条款]
综上所述,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诉讼权益,保障案件得到公正、全面的审理,恳请贵院依法审查,采纳申请人的异议请求,裁定本案不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转为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此致
[受理法院全称,例如: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盖章):[被告签名或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名,如为单位]:
XXXX年XX月XX日
(样本一结束)
小额诉讼异议申请书(样本二:原告提出异议,理由:被告提出复杂抗辩、可能需追加诉讼请求/当事人)
申请人(本案原告): [原告姓名/名称],[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住址:[详细住址],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如为单位)名称:[单位全称],住所地:[单位注册地址/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职务],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委托诉讼代理人:[姓名,如无则不写],[律师事务所名称/身份],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本案被告): [被告姓名/名称],[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住址:[详细住址],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如为单位)名称:[单位全称],住所地:[单位注册地址/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职务],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案由: [填写原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法律关系]
案号: ([年份])[法院代码简称][民/商]小字第[XXXX]号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裁定本案不再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将本案转为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审理。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案由]一案,贵院于XXXX年XX月XX日立案,并决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审理(案号:([年份])[法院代码简称][民/商]小字第[XXXX]号)。申请人原以为本案事实简单、争议不大,故在起诉时未对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提出异议(或申请人起诉时申请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然而,在诉讼进行过程中,基于以下新的情况,申请人认为本案已不适宜继续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特依法提出异议:
一、 被申请人提出了复杂的抗辩理由,使得案件事实和法律关系不再简单明确。
申请人于[收到被告答辩状日期,例如:XXXX年XX月XX日]收到被申请人提交的答辩状及相关证据材料。被申请人在答辩中提出了以下复杂抗辩主张:[详细列举被告提出的使得案件复杂化的抗辩点,例如:]
1. 否认基础法律关系: [例如:被申请人否认与申请人之间存在借贷关系,主张双方款项往来系赠与/投资/合伙/不当得利等其他性质,需要对双方关系的性质进行深入审查和认定。]
2. 提出履行抗辩或抵销权: [例如:被申请人主张其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认为申请人未履行XX义务前其有权拒绝付款;或者主张其对申请人享有到期债权XX元,要求与本案债务进行抵销。这些抗辩权的成立与否,涉及对双方合同履行情况或另一法律关系的审查,增加了案件的复杂性。]
3. 主张合同无效或可撤销: [例如:被申请人主张双方签订的XX合同存在欺诈、胁迫情形,请求确认合同无效或予以撤销,这涉及到对合同订立过程、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性等复杂事实的调查。]
4. 提出反诉请求(虽然小额诉讼一般不允许反诉,但如果被告提出了实质上的反诉主张,可在此说明其复杂性): [例如:被申请人在答辩中实质性地提出了要求申请人承担XX责任的主张,虽然形式上未单独列为反诉,但其内容和诉求已超出简单金钱给付的范围,使得本案争议焦点扩大。]
被申请人上述抗辩理由的提出,使得本案原先看似清晰的事实和权利义务关系变得模糊和复杂,争议焦点增多,不再符合小额诉讼程序“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基本要求。需要通过更为充分的法庭调查、证据交换和法庭辩论才能查明事实、分清是非。
二、 申请人可能需要追加诉讼请求或变更诉讼请求,导致标的额或案件性质发生变化。
在诉讼过程中,基于[说明原因,例如:被申请人的答辩意见、新发现的证据、法律关系的变化等],申请人发现[具体情况,例如:被申请人除拖欠本金外,还应支付合同约定的高额逾期利息/违约金,原起诉时未充分计算;或者,被申请人的行为不仅构成违约,还可能构成侵权,申请人考虑增加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或者,被申请人提供的抵押物存在权利瑕疵,申请人可能需要变更诉讼请求,要求其提供新的担保或承担其他责任]。
如果申请人依法提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的申请,[可能产生的结果,例如:将导致本案的诉讼标的额超过小额诉讼的法定上限;或者,将使本案从单纯的金钱给付纠纷转变为包含非金钱给付请求或确认请求的案件,不再属于小额诉讼的案件类型]。因此,为保障申请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避免程序反复,提前将本案转入更具包容性的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审理更为适宜。
三、 可能需要追加共同被告或第三人,使得诉讼主体增加,案情复杂化。
根据[说明依据,例如:被申请人答辩中披露的信息、申请人新近了解到的情况],申请人认为[具体情况,例如:本案债务可能系被申请人与其配偶XX的夫妻共同债务,需要追加其配偶为共同被告;或者,本案涉及的XX事项与案外人XX(需提供基本信息)的处理结果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应通知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追加当事人将使本案的诉讼主体增多,法律关系更为复杂,审理周期也可能相应延长,继续适用追求效率、程序简化的小额诉讼程序已不再合适。
法律依据: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第一百六十五条之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七十四条等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应当转为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审理。
综上所述,鉴于本案在诉讼过程中出现了新的复杂情况,已不再符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条件。为保障申请人的诉讼权利得以充分实现,确保案件得到全面、公正的审理,恳请贵院依法裁定将本案由小额诉讼程序转为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审理。
此致
[受理法院全称]
申请人(签名/盖章):[原告签名或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名,如为单位]:
XXXX年XX月XX日
(样本二结束)
小额诉讼异议申请书(样本三:通用模板,侧重多种法定不适用情形的综合阐述)
申请人: [申请人姓名/名称],[身份信息,如系被告注明“本案被告”,如系原告注明“本案原告”],[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住址:[详细住址],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如为单位)名称:[单位全称],住所地:[单位注册地址/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职务],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委托诉讼代理人:[姓名,如无则不写],[律师事务所名称/身份],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对方当事人: [对方当事人姓名/名称],[身份信息,如系原告注明“本案原告”,如系被告注明“本案被告”],[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住址:[详细住址],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如为单位)名称:[单位全称],住所地:[单位注册地址/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职务],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案由: [填写案件基本法律关系]
案号: ([年份])[法院代码简称][民/商]小字第[XXXX]号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裁定([年份])[法院代码简称][民/商]小字第[XXXX]号案不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并将本案转为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审理。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就贵院正在审理的([年份])[法院代码简称][民/商]小字第[XXXX]号案,现依法对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提出异议。申请人认为,本案存在以下一种或多种法定不应适用或不宜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情形,具体理由阐述如下:
(请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选择以下一项或多项理由进行详细论述,并删除不适用的选项或文字提示)
情形一:案件争议标的额超过法定标准
[详细说明理由,可参考样本一的第一点,务必结合本案具体数据和计算过程,清晰论证为何争议标的额超过了受理法院所在地关于小额诉讼案件的标的额上限。例如:对方当事人主张的金额为XX元,但我方认为其中XX元不应支持,理由是…,同时我方存在反向请求权XX元,合计争议金额实质上达到XX元,已超过XX元的小额诉讼标准。请在此处详细展开论述并提供初步计算依据。]
情形二:案情复杂,不符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要求
[详细说明理由,可参考样本一的第二点或样本二的第一点,务必具体化。例如:]
事实争议重大: [具体说明哪些核心事实存在根本性争议,需要大量证据证明或进行深入调查。例如,合同签订背景、履行细节、违约行为是否存在、损害后果的真实性等。]
法律关系复杂: [具体说明为何本案涉及的法律关系并非单一、简单,可能涉及多重法律关系交织、法律适用疑难、合同条款解释争议等。例如,本案名为借贷,实为投资,需要甄别;或者涉及建设工程合同,款项支付与工程进度、质量验收等多个环节紧密关联。]
证据繁杂或需特殊处理: [具体说明证据材料数量多、内容复杂,或者存在关键证据需要鉴定(如笔迹、产品质量、伤残等级)、评估(如财产价值、损失数额)、审计(如财务账目)等情况。阐述为何这些因素使得案件不宜快速、简化审理。]
情形三:案件涉及人身关系、确认权利或知识产权等特殊类型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某些类型的案件原则上不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如果本案属于此类,请详细说明:]
涉及人身关系确认或变更: [例如:虽然可能伴有金钱给付请求,但案件核心在于确认或变更某种人身关系,如确认亲子关系、请求撤销婚姻(实践中极少适用小额,但可理论说明)等。]
需要确权: [例如:案件争议的核心并非简单的金钱支付,而是对某项财产(如房屋、车辆、股权)的所有权、使用权或其他物权的归属需要通过判决予以确认。]
涉及知识产权纠纷(部分): [依据当地法院的具体规定和案件性质判断。例如:案件涉及专利侵权、商标侵权、著作权权属争议等,因其专业性和复杂性,通常不适用小额诉讼。请说明本案涉及的具体知识产权问题及其复杂性。]
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法律通常规定此类案件适用特殊程序或不宜简化审理。]
其他法律规定不适用小额诉讼的案件类型: [例如:确认合同无效或可撤销之诉、海事海商案件等。]
情形四: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通常指十人以上)
[如果本案一方当事人(原告或被告)人数众多,请说明:本案[原告/被告]方人数共计XX人,属于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案件。此类案件在送达、证据交换、庭审组织等方面均较为复杂,协调难度大,适用小额诉讼程序难以有效保障所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庭审效率。]
情形五:需要追加当事人或提出反诉
[如果存在需要追加共同诉讼人、第三人,或者被告计划提出反诉的情况,请详细说明:]
追加当事人: [参考样本二第三点,说明为何需要追加以及追加后对案件复杂性的影响。]
提出反诉: [虽然小额诉讼一般不允许反诉,但如果被告确实有反诉意愿和事实依据,可以此为由提出异议。说明反诉的理由、请求以及反诉与本诉合并审理的必要性,指出合并审理将使案情更为复杂,超出小额诉讼程序的承载能力。]
情形六:案件具有较大社会影响或示范效应
[如果案件虽然标的额不高,但可能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或者判决结果可能对类似案件产生指导意义,请说明:本案虽然争议金额不大,但涉及[具体说明涉及的敏感问题、群体利益或行业规则等,例如:预付卡消费模式的合规性、特定格式条款的效力、新兴商业模式的法律定性等],可能引发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或对同类纠纷的处理具有普遍性指导意义。适用一审终审的小额诉讼程序,不利于通过二审程序进行更审慎的法律研判和社会效果评估。]
情形七:其他不宜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情形
[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阐述其他未被上述情形涵盖,但确实导致案件不宜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特殊原因。例如:涉及涉外因素、需要跨地域调查取证、当事人行为能力存疑需要特别程序处理等。]
总结论述: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本案存在上述[选择所列举的情形序号,例如:第一、第二、第五]项情形,已明确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关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法定条件,或者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七十四条等规定中“不宜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情形。为了确保案件事实得以全面查清,法律适用准确无误,保障包括申请人在内的各方当事人合法的诉讼权利(特别是答辩权、举证质证权、辩论权以及可能的上诉权),维护司法公正,申请人恳请贵院充分考虑本申请书提出的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依法作出公正裁定,决定本案不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转为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第一百六十五条之一。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七十四条及其他相关条款。
3. [如适用,引用其他相关法律、司法解释或地方性规定]
此致
[受理法院全称]
申请人(签名/盖章):[申请人签名或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名,如为单位]:
XXXX年XX月XX日
(样本三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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