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本一:基于父母双方意愿为未成年子女更名
XX市公安局XX分局XX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
申请人(父亲):[父亲姓名],男,[出生年月日],民族:[民族],身份证号码:[父亲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父亲户籍地址],现住址:[父亲现住址],联系电话:[父亲电话号码]。
申请人(母亲):[母亲姓名],女,[出生年月日],民族:[民族],身份证号码:[母亲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母亲户籍地址],现住址:[母亲现住址],联系电话:[母亲电话号码]。
被申请人(未成年子女):[子女现用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子女身份证号码(若有)],户籍所在地:[子女户籍地址]。
申请事由:申请为未成年子女[子女现用名]变更姓名为[拟变更姓名]。
申请理由:
我们是未成年人[子女现用名]的法定监护人(父母)。[子女现用名]自出生以来一直使用此名。然而,随着孩子的逐渐成长,我们经过长时间的慎重考虑和家庭内部的充分沟通,一致认为有必要为其变更姓名。主要原因如下:
重名率过高带来的不便日益显著:在我们孩子所在的学校同年级,甚至同班级内,存在数位姓名完全相同或发音极为相似的同学。这在日常点名、作业分发、老师及同学间的称呼辨识、参与集体活动等多个环节造成了诸多不便与混淆。例如,老师常常需要通过添加额外的描述(如“大[姓]”、“小[姓]”或座位号)来区分,影响了课堂效率;孩子也曾多次因姓名混淆而未能及时收到通知或错领物品,对其正常的学习和社交活动产生了一定的困扰。我们担心这种长期的混淆状态可能对孩子的自我认同感和在集体中的辨识度产生潜在的负面影响。我们希望通过更名,赋予孩子一个更具辨识度的名字,减少因重名带来的不必要麻烦,使其能够更顺畅地融入集体生活。
现用名存在谐音或歧义,可能引发误解或不良联想:[子女现用名]中的某个字或组合发音,在某些语境下容易产生不太雅观或可能引起他人取笑的谐音/歧义(可在此处具体说明,例如:“‘[某字]’的发音与‘[不良谐音]’相似,孩子在与新朋友交往时偶尔会因此感到尴尬”;或者“名字组合‘[某某]’容易让人联想到[某种负面事物或含义]”)。虽然这并非孩子的过错,但我们观察到,这种潜在的负面联想有时会让孩子感到不自在,尤其是在进入新的环境或面对陌生人时。我们深知名字伴随人的一生,对其心理状态和社会交往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为了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更多尴尬或潜在的心理负担,我们希望选择一个寓意美好、发音清晰、不易产生歧义的新名字。
对新名字的美好期望与文化寓意考量:我们为孩子拟定的新名字[拟变更姓名],是经过我们夫妻二人以及家庭长辈共同商议、仔细斟酌后选定的。这个名字不仅读音朗朗上口,书写方便,更重要的是,它蕴含了我们对孩子未来品德修养、学业成就、健康成长的美好祝愿和期盼(可在此处适当展开,例如:“‘[新名中的某字]’取自[某典故/诗词],寓意[某种美德或期望],‘[另一字]’则代表了[另一种期望或家族寄托]”)。我们相信,一个寓意积极、富有文化内涵的名字,能在潜移默化中给予孩子正面的心理暗示,激励其积极向上。同时,新名字也更符合我们家庭的文化偏好和审美取向。
孩子本人意愿的考量(适用于能够表达意愿的年龄,如10周岁以上):我们已就更名事宜与[子女现用名](现年[子女年龄]周岁)进行了充分、平等的沟通。孩子理解了我们更名的初衷,并对可能带来的影响有了初步认识。在了解到新名字[拟变更姓名]的含义后,孩子本人也表示喜欢这个新名字,并同意进行姓名变更。我们认为,尊重孩子的感受和意愿,对于维护其身心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我们夫妻双方作为[子女现用名]的法定监护人,经过深思熟虑,达成一致意见,自愿为孩子申请更名。我们承诺,此次更名是基于对孩子长远发展有利的考量,绝无任何不良动机或企图规避法律责任之意。我们已充分了解姓名变更后可能涉及的学籍、保险、银行账户等信息同步更新事宜,并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和工作。
为证明申请所述情况,我们随附以下证明材料:
1. 申请人(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 申请人(父母双方)的户口簿复印件;
3. 被申请人(子女)的户口簿复印件;
4. 被申请人(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5. 父母双方同意为子女变更姓名的书面意见(或本申请书本身即为共同意见);
6. (若涉及)能证明重名情况的材料(如班级名单,非必需但可增强说服力);
7. (若涉及)子女年满10周岁,其本人同意更名的书面意见或在申请书上签字确认。
基于以上事实与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及相关规定,我们恳请贵所(或户籍管理部门)依法审核,批准将[子女现用名]的姓名变更为[拟变更姓名],并在其户籍信息中予以登记更新。
由此给贵所带来的工作不便,我们深表歉意,并对贵所的理解与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父亲签名):
申请人(母亲签名):
[申请日期:年 月 日]
样本二:因父母离异,抚养方申请随继父/母姓或随抚养方姓
XX市公安局XX分局XX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
申请人(法定监护人):[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民族],身份证号码:[申请人身份证号码],与被申请人关系:[母亲/父亲],户籍所在地:[申请人户籍地址],现住址:[申请人现住址],联系电话:[申请人电话号码]。
被申请人(未成年子女):[子女现用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子女身份证号码(若有)],户籍所在地:[子女户籍地址],现与其[母亲/父亲]共同生活。
申请事由:申请为未成年子女[子女现用名]变更姓名为[拟变更姓名]。
申请理由:
我是未成年人[子女现用名]的法定监护人[母亲/父亲]。我与[子女现用名]的[父亲/母亲] [前配偶姓名](身份证号码:[前配偶身份证号码])已于[离婚日期]经[民政局登记/法院判决/调解]解除婚姻关系。根据[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调解书](编号:[相关文书编号]),[子女现用名]由我直接抚养。自[离婚日期]起,孩子一直随我共同生活至今,生活、学习等各方面均由我主要负责照顾。
现基于以下原因,我郑重申请将[子女现用名]的姓名由[子女现用名]变更为[拟变更姓名]:
维持家庭成员姓氏一致性,便于生活与管理:自我与[前配偶姓名]离婚后,[子女现用名]长期在以我为主导建立的新生活环境中成长。其日常接触的家庭成员(包括我本人,可能还有我的父母、兄弟姐妹等)均姓[申请人姓氏]。孩子姓氏[原子女姓氏]与主要生活圈内的家庭成员姓氏不同,在诸多日常事务中造成了不便。例如,在学校、社区、医院等场合,常需要额外解释孩子与我的亲子关系,有时甚至会引起不必要的疑问或误解。尤其是我已于[再婚日期]与[现配偶姓名](身份证号码:[现配偶身份证号码])登记结婚,组建了新的家庭。(如果申请随继父/母姓,则需说明:)我的现配偶[现配偶姓名]对[子女现用名]视如己出,关爱有加,孩子也与其建立了深厚的感情。为了更好地融入新家庭,减少身份认同上的困惑,我们希望孩子能够随[继父/母姓氏]姓,即变更为[拟变更姓名],这有助于增强孩子的家庭归属感和新家庭的整体性。(如果申请随抚养方姓氏,则需说明:)为方便起见,统一家庭称谓标识,我希望孩子能够随我姓[申请人姓氏],即变更为[拟变更姓名]。这有助于简化对外解释,使孩子在心理上感觉与我更为紧密,减少因姓氏差异可能带来的疏离感。
尊重孩子本人意愿,促进其心理健康发展(适用于能够表达意愿的年龄):[子女现用名]现年[子女年龄]周岁,已具备一定的理解和表达能力。我就更名一事,多次与孩子进行了耐心、坦诚的沟通,向其解释了更名的原因以及可能带来的影响。孩子表示理解目前家庭状况的变化,并且(如果随继父/母姓:)对[继父/母姓名]十分亲近和依赖,愿意更名为[拟变更姓名],以表达其作为新家庭一员的认同感。(如果随抚养方姓:)孩子也表达了希望与我姓氏一致的愿望,认为这样能让自己感觉更“像一家人”。我们认为,尊重孩子的意愿,使其在姓名上获得与其生活重心相符的标识,对于其建立健康的自我认知和积极融入当前生活环境至关重要。
已征得孩子生父/母的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同时,考虑到姓名变更对未成年子女权益的影响,我已就为[子女现用名]更名的事宜,与孩子的[父亲/母亲] [前配偶姓名]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取得了其书面同意。我们双方均认为,此次更名是基于孩子健康成长的现实需要,符合孩子的最佳利益。(需附上生父/母签署的《同意为子女办理姓名变更的书面意见》)。
更名不影响法定权利义务关系:我在此明确,为[子女现用名]变更姓名,纯粹是出于上述生活便利、家庭融合及尊重孩子意愿的考虑,绝不改变我与[前配偶姓名]作为孩子父母的法定身份,也不影响双方对孩子应尽的抚养、教育、保护等法定义务和探望等法定权利。我们双方都将一如既往地关心和爱护孩子,共同促进其健康成长。
我们承诺,此次更名申请完全基于善意,目的在于为孩子创造一个更和谐、稳定的成长环境,不存在任何逃避债务、规避法律或其他不良意图。我们已了解姓名变更后需办理的各项信息变更手续,并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随附证明材料:
1. 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2. 被申请人(子女)的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3. 离婚证明文件(离婚证复印件、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复印件);
4. 明确抚养权归属的证明文件(离婚协议、判决书/调解书相关内容);
5. 孩子生父/母 [前配偶姓名] 签署的《同意为子女办理姓名变更的书面意见》原件;
6. (若已再婚且申请随继父/母姓)申请人与现配偶的结婚证复印件,现配偶同意子女随其姓的书面意见(可与申请人共同签署申请或单独出具);
7. (若子女年满8周岁或10周岁,根据地方规定)子女本人同意更名的书面意见或在申请书上签字确认。
鉴于以上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向贵所提出申请,恳请批准将我[儿子/女儿] [子女现用名] 的姓名变更为[拟变更姓名]。
您的批准将极大地方便我们的家庭生活,并对孩子的健康成长产生积极影响。感谢您的审阅与考虑!
此致
敬礼!
申请人(法定监护人签名):
[申请日期:年 月 日]
(若需生父/母或继父/母联合签名,可在此处添加)
同意申请人意见,(继父/母签名):
同意为子女更名,(生父/母签名):[若未单独出具同意书]
同意更名,(被申请人[子女姓名],年满X周岁签名):
样本三:因姓名存在生僻字、不雅谐音或对个人发展造成困扰而申请更名
XX市公安局XX分局XX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
申请人(父亲):[父亲姓名],男,[出生年月日],民族:[民族],身份证号码:[父亲身份证号码],职业:[父亲职业],联系电话:[父亲电话号码]。
申请人(母亲):[母亲姓名],女,[出生年月日],民族:[民族],身份证号码:[母亲身份证号码],职业:[母亲职业],联系电话:[母亲电话号码]。
(以上申请人信息填写完整,并提供详细住址)
被申请人(未成年子女):[子女现用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子女身份证号码(若有)],现就读于[学校名称] [年级]班,户籍所在地:[子女户籍地址],现住址:[子女现住址]。
申请事由:为未成年子女[子女现用名]申请变更姓名为[拟变更姓名]。
申请理由:
我们是未成年人[子女现用名]的父母和法定监护人。孩子自出生登记户口以来,一直使用[子女现用名]这个名字。然而,在孩子多年的成长和学习过程中,我们逐渐发现并深切感受到,这个名字给其带来了诸多实际困难和心理困扰。经过我们全家(包括孩子本人)的审慎讨论,一致决定为其申请姓名变更。具体理由陈述如下:
姓名中包含生僻字,造成学习、生活及社会交往障碍:[子女现用名]中的“[生僻字]”字,属于非常用汉字,结构复杂,认知度极低。这直接导致了以下问题:
- 学习困难:孩子在学习书写自己的名字时,相较于同龄人付出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且容易写错,影响了书写自信心。老师和同学在辨识、书写和呼唤其名字时也常常遇到困难,甚至出现读错、写错的情况,影响了课堂互动和作业批改的准确性。
- 信息系统兼容性问题:在办理各类证件、报名考试、参与网络活动、乃至日常使用电子设备输入姓名时,由于“[生僻字]”字库支持不普遍,经常无法正常录入或显示,导致信息登记错误、延误甚至失败。例如,在[具体举例,如办理图书卡、网上报名某活动、部分银行系统]时,均遇到了无法识别姓名的问题,需要人工特殊处理,耗时耗力,给孩子和我们带来了极大的不便。
- 社交障碍:初次见面的人往往难以准确念出孩子的名字,或对其名字表示好奇甚至质疑,使得孩子在介绍自己时感到尴尬和不自在。长期以往,可能影响其社交的积极性和自信心。
姓名谐音不雅或易引发负面联想,对孩子心理造成不良影响:[子女现用名]整体读起来,或其中某个字的发音,与[具体说明的不雅谐音或负面联想,例如:“听起来像‘[某贬义词/笑话]’”、“容易让人联想到[某种不吉利或令人不适的事物]”]。虽然起名时我们并未意识到这一点,但随着孩子年龄增长和社交范围扩大,这个问题逐渐显现。孩子多次向我们反映,在学校或与其他小朋友玩耍时,有同学会因为名字的谐音而取笑、模仿,甚至编造绰号。这让孩子感到非常委屈、难过,甚至产生了抵触情绪,不愿提及自己的名字,影响了其情绪健康和人际交往。我们深感痛心,认为有必要更换一个发音清晰、寓意积极的名字,以消除这种负面影响,保护孩子的自尊心。
孩子本人有强烈的更名意愿(适用于能够清晰表达意愿的年龄):[子女现用名]现已[子女年龄]周岁,对于自己的名字所带来的困扰有清晰的认识和深切的感受。他/她多次主动向我们表达了希望更换名字的强烈愿望。经过与孩子的深入沟通,我们了解到他/她因为名字的问题确实承受了不小的心理压力,并对拥有一个普通、好听、易于书写和辨识的名字充满期待。我们认为,在涉及孩子切身感受和未来发展的问题上,应当充分尊重其本人的合理诉求。孩子也参与了新名字的选择过程,对拟变更的姓名[拟变更姓名]表示非常喜欢和认同。
拟变更姓名寓意美好且常用:我们为孩子选定的新名字[拟变更姓名],用字均为规范常用汉字,读音响亮,书写简便,寓意[简述新名字的积极寓意,如健康、智慧、快乐、正直等]。我们相信这个新名字将有助于孩子摆脱目前因姓名带来的困扰,更自信、阳光地面对学习和生活,也寄托了我们对其未来健康成长、学业顺利、人生幸福的美好祝愿。
我们作为[子女现用名]的法定监护人,郑重承诺:此次申请更名,完全是出于解决孩子实际困难、保护其身心健康、促进其未来发展的目的,绝无任何非法或不正当意图。我们已经清楚了解姓名变更后需要对孩子的学籍、户籍、保险、医疗记录等相关信息进行同步更新,并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和配合工作。
为支持此申请,我们随附以下文件:
1. 申请人(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户口簿相关页复印件;
2. 被申请人(子女)的户口簿相关页复印件及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3. (若有)能证明姓名生僻或造成不便的旁证材料(如学校老师的说明、办理业务遇阻的记录等,非必需);
4. (若适用)子女年满[法定年龄,如8或10]周岁,由其本人签署的《同意姓名变更的声明》或在本申请书相应位置签名确认。
5. 父母双方共同签署的同意为子女更名的声明(本申请书可视为此声明)。
综上所述,[子女现用名]的姓名确实给其学习、生活和心理健康带来了持续的负面影响。为了孩子的长远福祉,我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姓名权的相关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恳切请求贵所(或户籍管理部门)体察实情,依法审核批准将我子女[子女现用名]的姓名变更为[拟变更姓名]。
我们对贵单位在百忙之中审阅我们的申请表示诚挚的感谢,并期待得到您的积极回应。
此致
敬礼!
申请人(父亲签名):
申请人(母亲签名):
[申请日期:年 月 日]
被申请人(子女签名,若已满规定年龄):
[签名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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