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申请书样本一(金钱给付类 – 基于法院判决)
申请执行人(原审原告/上诉人/申请人):[姓名],性别:[男/女],[出生年月日]出生,[民族]族,[职业或职务],住址:[详细住址],公民身份号码:[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电话号码]。
(如申请执行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
申请执行人(原审原告/上诉人/申请人):[单位名称],住所地:[详细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码]。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职务],联系电话:[电话号码]。
委托诉讼代理人:[姓名],[律师事务所名称]律师,执业证号:[证号],联系电话:[电话号码],通讯地址:[地址]。
被执行人(原审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姓名],性别:[男/女],[出生年月日]出生,[民族]族,[职业或职务],住址:[详细住址],公民身份号码:[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电话号码]。(尽可能提供准确信息,如住址不确定可注明“下落不明”或最后已知住址)
(如被执行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
被执行人(原审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单位名称],住所地:[详细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码]。(如不确定可注明“工商登记地址”或“主要经营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职务],联系电话:[电话号码]。(尽可能提供)
执行依据:
申请执行所依据的法律文书为 [作出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法院名称] 于 [年]年[月]月[日]日 作出的 ([年份])[法院代字] [案件类型代字] 第 [编号] 号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民事调解书。该法律文书已于 [年]年[月]月[日]日 发生法律效力。生效原因为:[例如:双方当事人在法定上诉期内均未提起上诉 / 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 /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申请执行事项:
1. 请求强制被执行人 [姓名/单位名称] 立即向申请执行人 [姓名/单位名称] 支付款项共计人民币 [具体总金额] 元。具体包括:
判决/裁定/调解书确定的应付本金人民币 [具体本金金额] 元;
判决/裁定/调解书确定的利息/违约金/赔偿金等(截至 [计算截止日期])人民币 [具体金额] 元(若判决书明确了计算方法但未计算具体数额,可表述为:按照([年份])[法院代字][案号]号民事判决书/调解书第[项]确定的方式,自[起算日期]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违约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请求强制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自判决/裁定/调解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即[年]年[月]月[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此项金额暂计至申请执行之日为人民币 [暂计金额] 元,最终以实际执行到位金额和时间计算为准);
判决/裁定/调解书确定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诉讼费用/保全费用/鉴定费用等人民币 [具体金额] 元。
2. 请求强制被执行人承担本案的全部执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执行费、实际支出费用等)。
3. 请求法院依法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金融资产。
4. 请求法院依法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土地使用权、车辆、机器设备、股权、知识产权等财产。
5. 请求法院依法搜查被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6. 若被执行人为单位,请求法院依法对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采取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措施;若被执行人为自然人,请求法院依法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措施。
事实与理由: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因 [案由,例如:民间借贷纠纷 / 买卖合同纠纷 / 侵权责任纠纷 / 劳动争议 等] 一案,业经 [作出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法院名称] 受理并作出了([年份])[法院代字] [案件类型代字] 第 [编号] 号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民事调解书。
该法律文书明确判令/裁定/调解确定:[简要复述判决/裁定/调解书中关于被执行人义务的核心内容,特别是金钱给付义务,例如:“被执行人[姓名/单位名称]应于本判决/裁定/调解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执行人[姓名/单位名称]支付借款本金人民币[具体本金金额]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或“被执行人[姓名/单位名称]应于本判决/裁定/调解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申请执行人[姓名/单位名称]经济损失人民币[具体金额]元…”]。同时,该法律文书还判令/确定由被执行人承担案件受理费等诉讼费用共计人民币 [具体金额] 元。
上述法律文书已于 [年]年[月]月[日]日 发生法律效力,具有强制执行力。判决/裁定/调解书确定的履行期限([例如: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已于 [年]年[月]月[日]日 届满。
然而,在法律文书生效后,被执行人 [姓名/单位名称] 未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的要求自觉履行其金钱给付义务。经申请执行人多次催告(如有,可简述催告情况,例如:曾于X年X月X日通过电话/函件方式催告,被执行人置之不理/明确表示拒绝履行/仅支付部分款项尚欠…),被执行人至今仍未履行/未完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严重侵害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第二百四十三条“发生法律效力的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百四十四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以及第二百六十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之规定,申请执行人特在法定期限内向贵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恳请贵院依法采取有效强制措施,促使被执行人全面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尽可能提供,有助于执行):
据申请执行人了解/初步调查,被执行人 [姓名/单位名称] 可能拥有如下财产或财产线索:
1. 银行存款:开户行:[银行名称],账号:[账号信息,如不确定可写“可能在xx银行有账户”];开户行:[另一银行名称],账号:[账号信息]。
2. 不动产:位于 [详细地址] 的房产 [产权证号或具体描述,例如:xx小区x栋x单元x号];位于 [地址] 的土地使用权 [权证号或描述]。
3. 车辆:车牌号码为 [车牌号] 的 [品牌型号] 汽车一辆;名下可能登记有其他机动车辆。
4. 股权/投资:持有 [公司名称] 的股权 [比例或数量];持有 [上市公司名称] 股票 [代码及大致数量]。
5. 到期债权:对第三方 [债务人名称/个人姓名] 享有到期债权人民币 [金额],债权依据:[简述]。
6. 收入来源:[如被执行人为个人] 工资收入单位:[单位名称],月收入约为 [金额];[如被执行人为单位] 主要业务往来单位/客户:[名称],应收账款情况:[简述];其他经营收入/租金收入等。
7. 其他财产:[如贵重物品、机器设备、知识产权等,尽可能描述]。
(以上线索请人民法院依法核实并采取相应执行措施,申请执行人将积极配合法院调查。)
此致
[受理执行申请的人民法院名称,一般为原一审法院或被执行人住所地/财产所在地法院]
申请执行人(签名/盖章):
(个人需签名并按捺指印)
(单位需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年]年[月]月[日]
附:
1. 强制执行申请书副本 [份数,按被执行人数+1提供]。
2. 申请执行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个人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3. (若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执业证明复印件。
4. 作为执行依据的([年份])[法院代字] [案件类型代字] 第 [编号] 号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民事调解书复印件(需加盖“与原件核对无异”章或法院确认)。
5. 证明法律文书已生效的文件(如生效证明、送达回证、二审判决书等,若判决书本身已注明生效日期则可省略)。
6. (若有)证明被执行人财产状况或线索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7. (若有)申请执行费预缴纳凭证(或申请缓、减、免交执行费的书面申请)。
强制执行申请书样本二(非金钱给付类 – 例如:返还财产/停止侵害/赔礼道歉 – 基于法院判决)
申请执行人(原审原告/上诉人/申请人):[姓名/单位名称],[其他身份信息,同样本一]。
(若有委托代理人,信息同上)
被执行人(原审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姓名/单位名称],[其他身份信息,同样本一]。
执行依据:
申请执行所依据的法律文书为 [作出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法院名称] 于 [年]年[月]月[日]日 作出的 ([年份])[法院代字] [案件类型代字] 第 [编号] 号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民事调解书。该法律文书已于 [年]年[月]月[日]日 发生法律效力。生效依据:[同样本一]。
申请执行事项:
1. 请求强制被执行人 [姓名/单位名称] 立即履行([年份])[法院代字] [案件类型代字] 第 [编号] 号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民事调解书第 [项] 所确定的非金钱给付义务,具体为:
(选择或修改适用项)强制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返还位于 [详细地址] 的 [物品名称,如:房屋、土地、xx品牌xx型号机器设备一台、xx合同项下货物一批(具体品名、数量见判决书附件/清单)];
(选择或修改适用项)强制被执行人立即停止对申请执行人 [具体权利,如:名誉权、知识产权(专利号/商标注册号/作品名称)、安宁生活等] 的侵害行为,具体表现为停止 [描述具体的侵权行为,如:散布不实言论、生产销售侵权产品、发出噪声干扰等];
(选择或修改适用项)强制被执行人 [在何种范围、以何种方式,如:在《xx报》/xx网站首页显著位置连续xx日] 向申请执行人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道歉内容需经法院审核或按判决书指定内容);
(选择或修改适用项)强制被执行人履行 [判决书确定的其他特定行为,如: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交付技术资料、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等]。
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请求强制被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金,自判决/裁定/调解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即[年]年[月]月[日])起计算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具体计算标准请求法院依法确定)。
3. (若判决书同时判令支付金钱,可加入)请求强制被执行人支付判决/裁定/调解书确定的 [赔偿金/使用费/违约金等] 人民币 [具体金额] 元,并支付相应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
4. 请求强制被执行人承担本案的全部执行费用。
5. 请求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直至其履行义务。
6. 请求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采取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综合惩戒措施。
事实与理由: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因 [案由,例如:物权保护纠纷 / 知识产权侵权纠纷 / 名誉权纠纷 / 排除妨碍纠纷 等] 一案,业经 [作出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法院名称] 受理并作出了([年份])[法院代字] [案件类型代字] 第 [编号] 号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民事调解书。
该法律文书明确判令/裁定/调解确定:[简要复述判决/裁定/调解书中关于被执行人非金钱给付义务的核心内容,例如:“被执行人[姓名/单位名称]应于本判决/调解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将位于[地址]的[物品]返还给申请执行人[姓名/单位名称]。”或“被执行人[姓名/单位名称]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害申请执行人第[专利号]号发明专利权的产品。”或“被执行人[姓名/单位名称]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向申请执行人[姓名/单位名称]的致歉声明(内容须经本院审核)。”]。判决/裁定/调解书同时可能确定了履行期限,例如[判决生效之日起xx日内]。
上述法律文书已于 [年]年[月]月[日]日 发生法律效力,具有强制执行力。判决/裁定/调解书确定的履行期限(若有)已于 [年]年[月]月[日]日 届满。
然而,在法律文书生效后,被执行人 [姓名/单位名称] 未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的要求自觉履行其判定的行为义务。经申请执行人催告(如有,简述情况),被执行人至今仍未履行/未完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例如:拒不返还财产 / 持续进行侵权行为 / 拒绝赔礼道歉 / 拖延办理手续],严重损害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挑战了司法权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以及第二百六十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之规定,申请执行人特在法定期限内向贵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对于需要被执行人实施特定行为的义务,如其拒不履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九条规定,申请执行人请求人民法院强制其履行,或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对于其拒不履行可能妨害执行的行为,请求法院依照法律规定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生效法律文书的严肃性和执行力,恳请贵院依法迅速采取一切必要的强制措施,确保判决/裁定/调解内容得以实现。
被执行人相关信息及财产线索(有助于执行,特别是确定迟延履行金或执行费用的承担能力):
(同样本一,提供被执行人地址、联系方式、已知财产线索,如银行账户、不动产、车辆、收入来源等。对于非金钱给付案件,这些信息有助于法院评估执行难度、采取适当措施并追缴迟延履行金和执行费用。)
1. 被执行人目前所在地/主要活动地:[尽可能提供]。
2. 被执行人联系方式:[电话、微信等]。
3. 财产线索:(参照样本一列举)
银行存款…
不动产…
车辆…
股权/投资…
收入来源…
其他财产…
此致
[受理执行申请的人民法院名称]
申请执行人(签名/盖章):
(个人需签名并按捺指印)
(单位需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年]年[月]月[日]
附:
(附件清单基本同样本一,主要是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若有)、执行依据法律文书及生效证明等。)
强制执行申请书样本三(基于仲裁裁决书)
申请执行人:[姓名/单位名称],[其他身份信息,同样本一]。
(若有委托代理人,信息同上)
被执行人:[姓名/单位名称],[其他身份信息,同样本一]。
执行依据:
申请执行所依据的法律文书为 [作出裁决的仲裁委员会名称] 于 [年]年[月]月[日]日 作出的 ([年份])[仲裁委简称] 裁字第 [编号] 号仲裁裁决书。该仲裁裁决书已于 [年]年[月]月[日]日 (或: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申请执行事项:
(根据仲裁裁决内容选择,可能包含金钱给付和/或非金钱给付,参照样本一和样本二的“申请执行事项”进行组合和修改)
1. 请求强制被执行人 [姓名/单位名称] 立即向申请执行人 [姓名/单位名称] 支付 [款项性质,如:货款、工程款、违约金、赔偿金等] 共计人民币 [具体总金额] 元,包括本金 [金额] 元,利息/违约金 [金额或计算方式],以及自裁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
2. (若裁决有非金钱内容)请求强制被执行人 [姓名/单位名称] 立即履行仲裁裁决书第 [项] 确定的 [具体行为义务,如:交付货物、完成工程、提供服务、停止违约行为等]。
3. (若裁决有非金钱内容)请求强制被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非金钱)义务期间的迟延履行金,自裁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
4. 请求强制被执行人承担仲裁裁决书确定由其承担的仲裁费用人民币 [具体金额] 元。
5. 请求强制被执行人承担本案的全部执行费用。
6. 请求法院依法采取查询、冻结、划拨、查封、扣押、拍卖、变卖等各项强制执行措施。
7. 请求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采取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综合惩戒措施。
事实与理由: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因 [案由,例如:合同纠纷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国际贸易纠纷 等] 产生争议,根据双方签订的 [合同名称或编号] 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 [作出裁决的仲裁委员会名称] 申请仲裁。
该仲裁委员会依法受理了此案,并于 [年]年[月]月[日]日 作出了([年份])[仲裁委简称] 裁字第 [编号] 号仲裁裁决书。
该仲裁裁决书裁决/认定:[简要复述仲裁裁决书中关于被执行人义务的核心内容,包括金钱给付和/或非金钱行为,以及履行期限,例如:“被执行人[姓名/单位名称]应于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执行人[姓名/单位名称]支付货款人民币[金额]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 或 “被执行人[姓名/单位名称]应于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位于[地址]的工程项目并通过验收…”]。裁决书同时裁定由被执行人承担仲裁费用人民币 [具体金额] 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七条规定:“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或根据仲裁规则确定生效时间)。因此,上述仲裁裁决书已于 [年]年[月]月[日]日 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和强制执行力。裁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例如: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已于 [年]年[月]月[日]日 届满。
然而,在仲裁裁决书生效后,被执行人 [姓名/单位名称] 未能按照裁决书的要求自觉履行其义务。经申请执行人催告(如有,简述情况),被执行人至今仍未履行/未完全履行生效仲裁裁决所确定的义务,[具体描述未履行情况],严重侵犯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同时,对于迟延履行金钱义务和非金钱义务的法律后果,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
申请执行人现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在法定期限内向对本案有管辖权(通常是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具体需查阅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的贵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确保生效仲裁裁决得到切实履行,恳请贵院依法立案执行,并采取一切合法有效的强制措施,迫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同样本一,尽可能详细提供):
(参照样本一格式,列举已知的被执行人银行存款、不动产、车辆、股权、债权、收入来源等财产信息或线索。)
此致
[受理执行申请的人民法院名称,注意仲裁执行的管辖法院规定,通常是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签名/盖章):
(个人需签名并按捺指印)
(单位需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年]年[月]月[日]
附:
1. 强制执行申请书副本 [份数]。
2. 申请执行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同上)。
3. (若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执业证明复印件。
4. 作为执行依据的([年份])[仲裁委简称] 裁字第 [编号] 号仲裁裁决书原件或经核对无异的复印件。
5. (若有)证明仲裁裁决书已经送达被执行人的证明文件(如送达回证)。
6. (若有)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仲裁协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单独的仲裁协议)。
7. (若有)证明被执行人财产状况或线索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8. (若有)申请执行费预缴纳凭证(或申请缓、减、免交执行费的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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