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强制执行申请书(范本一:发现被执行人新财产线索)
申请执行人:姓名/名称:____
性别(自然人): 民族(自然人):_ 出生日期(自然人):_年__月_日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
住所地/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单位):_ 职务:_
联系电话:____ 邮政编码:______
被执行人:姓名/名称:____
性别(自然人): 民族(自然人):_ 出生日期(自然人):_年__月_日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
住所地/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单位):_ 职务:_
联系电话:____ 邮政编码:______
申请事项:
- 请求依法恢复对 _ 号(或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案号)_ (法律文书名称,如: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仲裁裁决书等)的强制执行;
- 请求依法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名下新发现的银行存款 __ 元(具体金额或写明“足以清偿债务的数额”);
- 请求依法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名下新发现的位于 _(地址)的房产/登记在 _(车牌号)名下的车辆/持有的 __(公司名称)股权等财产,用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
- 请求依法将本案执行费 __ 元(若已知)由被执行人承担。
- 请求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措施(若此前未采取或需继续)。
事实与理由:
申请执行人 _ 与被执行人 _ 关于 _ (案由,例如:民间借贷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等)一案,业经贵院(或__仲裁委员会、__公证处等)于 _ 年 _ 月 日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 _ 号 _ (法律文书名称)。该法律文书确定:被执行人 _ 应向申请执行人 _ (具体履行内容,例如:支付欠款 _ 元及利息、返还财产 _、履行 _ 义务等)。
因被执行人未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 _ 年 _ 月 日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贵院于 _ 年 _ 月 日立案执行,执行案号为(_)_执____号。
在执行过程中,贵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了查控。但因(选择或修改具体原因,例如):
经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及传统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发现的财产价值甚微,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
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无法查找其财产;
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已被其他法院或本院优先查封、冻结,暂无处置条件;
基于上述情况,贵院于 _ 年 _ 月 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项(或其他相关法律条款)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作出了(_)_执____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在本次执行程序终结后,申请执行人并未放弃对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关注和查找。近期,申请执行人通过 __ (途径,例如:自行调查、知情人提供线索、公开信息查询、被执行人近期消费行为推断等,需详细描述)发现被执行人存在新的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具体如下:
(选择并详细描述新发现的财产线索,至少一项,可多项)
1. 银行存款: 发现被执行人 _ 在 _ 银行 _ 支行(或其他银行及分支机构)开立有账户(账号:____,若已知),经初步了解,该账户近期有资金活动迹象/可能有一定余额。请求法院依法查询并冻结、划拨该账户存款。
2. 房产: 发现被执行人 __ 近期购买/继承/接受赠与/实际控制位于 __ 省 __ 市 __ 区 __ 路 __ 号 __ 室的房产一套,【(房产证号:__,若已知)或(描述房产具体情况及权属初步证据,例如:通过小区物业了解、邻居指认、不动产登记部门初步查询信息等)】。该房产具有相当价值,足以清偿部分或全部债务。请求法院依法查封并进入评估拍卖程序。
3. 车辆: 发现被执行人 __ 新购买/实际使用一辆 __ 品牌 __ 型号,车牌号为 __ 的机动车。该车辆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案外人__名下但实际由被执行人占有使用,并提供相关证据线索,如停车证明、使用照片、证人证言等】。请求法院依法查封、扣押该车辆并进行处置。
4. 股权/投资权益: 发现被执行人 __ 新设立/入股 __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持有该公司 __%的股权。或者发现被执行人持有 _ 证券账户(账号:_,若已知),内有股票、基金等有价证券。请求法院依法冻结该股权/证券账户,并依法进行处置。
5. 到期债权: 发现被执行人 _ 对第三人 _(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享有到期债权 _ 元,有 _ (证据,如借条复印件、合同、判决书等)可以证明。请求法院依法向该第三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
6. 收入来源: 发现被执行人 _ 目前就职于 _ 单位(名称:_,地址:_),有固定的工资/劳务报酬收入。请求法院依法向该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冻结、扣划其收入。
7. 其他财产: 发现被执行人 _ 拥有 _(具体财产名称,如贵重物品、机器设备、知识产权等),位于 __(地点),具有一定价值。请求法院依法调查核实并采取相应执行措施。
(继续阐述理由)
上述新发现的财产线索表明,被执行人 __ 具备了(部分或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债务的能力,或者已具备采取相应执行措施的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七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本案件管理和符合恢复执行条件的案件恢复执行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原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条件已经消失。
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生效法律文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款“中止和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申请执行人对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执行或者不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随时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此处引用可能有更新,以最新法律为准,但核心意思是发现财产可再申请)之规定,向贵院提出恢复强制执行的申请。
申请执行人承诺,将积极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提供所掌握的全部财产线索及相关证据材料(证据清单附后)。
恳请贵院依法审查,尽快恢复对本案的强制执行,并采取有效措施,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 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签名/盖章):_
_ 年 _ 月 _ 日
附:
1. 申请执行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2. 原生效法律文书(_号_)复印件
3. 原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_)_执____号)复印件
4. 新发现财产线索的证据材料清单及证据复印件(例如:房产信息查询记录、车辆信息、银行账户线索说明、证人证言(需注明证人信息及联系方式)、照片、录音录像(需整理成文字材料)等)
5. 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
恢复强制执行申请书(范本二:导致执行中止的情形消失)
申请执行人:姓名/名称:________
(其他信息同范本一)
被执行人:姓名/名称:________
(其他信息同范本一)
申请事项:
- 请求依法恢复对 _ 号(或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案号)_ (法律文书名称)的强制执行;
- 请求依法继续采取原执行程序中已申请或法院决定采取但因中止而暂停的执行措施(如继续查封、扣押、划拨等);
- 请求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进一步的强制执行措施,直至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
- 本案执行费由被执行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申请执行人 _ 与被执行人 _ 因 _ 纠纷一案,贵院(或相关机构)作出的 _ 号生效法律文书确定被执行人应向申请执行人履行 _ 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 _ 年 _ 月 _ 日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为(_)_执____号。
在执行过程中,因出现以下法定中止执行的情形:
(选择并描述导致中止的具体情形,例如)
案外人 _ 对执行标的物 _ (具体名称)提出了确有理由的书面异议,贵院依法需进行审查处理;
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_ (名称)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
被执行人 _ (姓名)突发严重疾病,短期内无法参与执行活动,有医院出具的证明,且执行可能危及生命安全;
需要等待另案 __ (案件名称或案号)的审理结果,该案结果对本案执行具有决定性影响;
被执行人提供了确实有效的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暂缓执行;
(其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中止执行情形)
基于上述事由,贵院于 _ 年 _ 月 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_)项(写明具体项号)之规定,作出了(_)_执_号执行裁定书,裁定中止本案的执行。
现导致本案执行中止的情形已经消失,具体情况如下:
(针对上述中止原因,逐一说明其消失的情况,例如)
关于案外人 __ 提出的执行异议,贵院已作出(_)_执异_号裁定书,驳回了其异议请求(或:申请执行人与案外人已达成和解协议,案外人撤回异议申请),障碍已消除。
原法人/组织 _ 的权利义务承受人 __ (名称/姓名)已经确定,并有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法院判决/继承证明等文件为证。
被执行人 __ 的病情已经好转/康复,有近期医院出具的证明/已能正常活动,不再符合中止执行的条件。
作为本案执行依据的另案 __ (案件名称或案号)已经审结,作出了 ______ 号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其结果【有利于本案继续执行/明确了相关权利义务关系】。
被执行人提供的担保已到期/失效/被证明无效,或申请执行人不再同意暂缓执行(需说明理由)。
(针对其他中止情形消失的具体说明)
综上所述,原导致本案中止执行的法定情形已经完全消失,具备了恢复执行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执行员应当对案件恢复执行。恢复执行应当通知当事人。”(引用可能有更新,以最新法律为准,核心意思是中止情形消失应恢复执行)之规定,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法律文书的有效履行,特向贵院申请恢复对本案的强制执行。
申请执行人请求贵院在收到本申请后,尽快审查核实,依法作出恢复执行的决定,并继续推进执行程序,采取一切必要的执行措施,督促被执行人全面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此致
__ 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签名/盖章):_
_ 年 _ 月 _ 日
附:
1. 申请执行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 原生效法律文书复印件
3. 原中止执行裁定书复印件
4. 证明执行中止情形消失的证据材料(例如:驳回异议裁定书、权利义务承受人确定文件、康复证明、另案裁判文书、担保失效证明、相关协议等)
5. 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
恢复强制执行申请书(范本三:终本后发现被执行人规避、抗拒执行行为或财产转移线索)
申请执行人:姓名/名称:________
(其他信息同范本一)
被执行人:姓名/名称:________
(其他信息同范本一)
申请事项:
- 请求依法恢复对 _ 号 _ (法律文书名称)的强制执行;
- 请求依法调查核实被执行人涉嫌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并追回相关财产用于执行;
- 请求对被执行人 _(姓名/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 _(姓名)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针对妨害执行行为);
- 请求将(或继续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实施联合信用惩戒;
- 请求依法查控并处置被执行人新发现的财产或已查明被隐匿、转移的财产;
- 本案执行费由被执行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 _ 纠纷一案,经 _ (法院/仲裁机构/公证处)作出的 _ 号生效法律文书确认,被执行人应向申请执行人履行 _ 义务。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申请执行人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案号为(_)执_号。贵院在执行过程中,因【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等原因】,于 _ 年 __ 月 _ 日作出()_执_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持续关注被执行人的动向及财产状况。近期,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不仅具备履行能力,而且存在明显的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行为,甚至涉嫌非法转移、隐匿财产,具体事实和线索如下:
(详细描述发现的规避、抗拒执行行为及财产转移线索,可多项)
1. 发现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却故意规避:
发现被执行人 _(个人)近期有高消费行为,例如:乘坐飞机/高铁商务座、入住星级酒店、购买非生活必需的高档商品(如 _)、在娱乐场所消费、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有 _ (证据线索,如票据信息片段、目击证人、社交媒体发布信息、相关消费场所记录查询线索等)可初步证明。此行为违反了限制高消费令(若已发出),也表明其有资金来源却拒不履行。
发现被执行人 _(单位)仍在正常经营,有业务往来和收入,例如:其公司网站/经营场所仍在运营、近期签订了新的合同、有招聘信息发布、有收款记录(如通过关联公司账户收取)等。有 __(证据线索,如现场照片、合同片段、网站截图、银行流水线索、员工证言线索等)。但其对外宣称无力偿债,或通过隐蔽方式收取款项。
发现涉嫌隐匿、转移财产:
- 发现被执行人在执行立案前后/诉讼期间,将其名下的重要财产(如房产 _ 地址,车辆 _ 车牌号,股权 _ 公司名称)以不合理低价转让/无偿赠与给关联方 _(姓名/名称,与被执行人关系:_),或者转移至 _(案外人名称/姓名)名下代持。有 __(证据线索,如转让合同异常条款、交易时间点可疑、受让人支付能力不足、被执行人仍实际控制使用该财产的证据、相关人员证言线索等)。此行为可能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或《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五百三十九条)规定的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或债务人以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放弃债权、无偿转让财产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申请执行人保留另行提起撤销权诉讼的权利,并请求法院在执行程序中予以调查。
- 发现被执行人 _(单位)将其主要资产、业务、客户资源转移至新设立的关联公司 _(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原公司成为空壳,以此逃避债务。有 _(证据线索,如新旧公司人员重合度高、经营范围地址相似、业务承继关系证明、财务报告异常等)。
- 发现被执行人通过虚构债务、虚假诉讼等方式,制造其财产已被第三方合法取走的假象。有 __(证据线索,如可疑的判决/调解书、关联交易证据、知情人举报等)。
发现被执行人抗拒执行行为:
- 被执行人 _(或其负责人/工作人员)在法院执行过程中,提供虚假财产信息、拒绝报告财产、暴力抗拒法院查封扣押措施、隐藏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等。有 _(证据线索,如法院执行笔录记载、现场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
(继续阐述理由)
上述事实和线索表明,被执行人并非没有履行能力,而是通过各种手段恶意规避、抗拒执行,甚至非法处置财产,严重妨害了民事诉讼秩序,侵害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被执行人的行为不仅使得原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条件发生根本性变化(即并非无财产可供执行,而是被隐匿或转移),而且可能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关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可再次申请执行的规定,以及第一百一十四条关于妨害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规定(或《民法典》相关规定、《刑法》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规定),申请执行人认为,本案已完全符合恢复强制执行的条件,且有必要对被执行人的妨害执行行为进行法律制裁。
为维护法律尊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申请执行人特向贵院提出恢复强制执行申请,并强烈请求贵院:
立即恢复本案的执行程序;
对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和妨害执行行为线索进行深入调查核实;
依法追回被执行人非法转移、隐匿的财产;
对查实的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对被执行人及其相关责任人员的妨害执行行为,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的,建议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申请执行人将全力配合贵院的调查取证工作。
恳请贵院高度重视,从速办理,强力执行,以惩戒失信,彰显法威!
此致
__ 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签名/盖章):_
_ 年 _ 月 _ 日
附:
1. 申请执行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 原生效法律文书复印件
3. 原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复印件
4. 证明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规避执行、转移财产、抗拒执行的证据材料清单及证据(或线索说明)(例如:高消费记录线索、公司经营证据、财产转移记录线索、关联方信息、证人证言线索、现场照片/视频线索、相关合同/协议、银行流水线索分析等)
5. 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
本内容由MSchen收集整理,如果侵犯您的权利,请联系删除(点这里联系),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xchxzm.com/750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