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异议申请书样本一(适用于民事诉讼 – 医疗损害鉴定)
致:[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名称,例如: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您的姓名],性别:[男/女],出生年月:[XXXX年XX月XX日],民族:[例如:汉族],住址:[您的详细住址],身份证号码:[您的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您的联系电话]。
(如申请人为单位,则写明:名称:[单位全称],住所地:[单位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例如:总经理],联系电话:[单位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对方当事人姓名/名称],[根据案件情况列明,例如:XX医院],住所地:[对方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不予采信由[鉴定机构全称]于[XXXX年XX月XX日]出具的《[鉴定文书全称]》(编号:[鉴定文书编号])中的鉴定意见,并请求贵院依法重新委托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或者准许申请人补充提交相关领域的专家意见作为证据。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XX医院]发生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案号:[(XXXX)X法民初字第XXX号]),贵院委托[鉴定机构全称](以下简称“鉴定机构”)就[具体的鉴定事项,例如:被申请人的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该过错与申请人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原因力大小、申请人的伤残等级等]进行司法鉴定。该鉴定机构于[XXXX年XX月XX日]出具了编号为[鉴定文书编号]的《[鉴定文书全称]》(以下简称“《鉴定意见书》”)。申请人收到该《鉴定意见书》后,经仔细研究并咨询相关专业人士,认为该鉴定意见存在以下严重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特提出异议,请求贵院不予采信,理由如下:
一、 鉴定机构或鉴定人不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和能力,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进行鉴定。
(选择性详述,需结合具体情况)
经查询,[鉴定机构全称]虽然具备法医临床鉴定的整体资质,但在[具体的细分专业领域,例如:神经内科特定疾病的诊疗规范评估、或某种罕见并发症的因果关系判断方面]缺乏足够权威和经验丰富的专家。本次指派的鉴定人[鉴定人姓名]的主要专业背景为[鉴定人的专业背景,例如:骨科],其对于本案涉及的[具体的复杂医学问题,例如:免疫系统紊乱引发的神经损伤机制]的理解和判断可能存在局限性。鉴定意见书中对于[具体鉴定内容,例如:某一药物副作用的罕见表现]的分析,未能体现出该领域前沿的、公认的医学知识和实践标准,存在鉴定能力不足的可能。并且,本次鉴定的部分内容,例如涉及[具体超出范围的事项,如对某种治疗方案的经济效益评估,若未在委托范围内],可能超出了该鉴定机构经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或许可的鉴定项目,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相关规定,其鉴定结论的合法性存疑。
二、 鉴定程序存在严重瑕疵,违反法定程序或技术操作规范。
(选择性详述,需结合具体情况)
1. 送检材料不完整或失实:申请人注意到,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时所依据的病历资料中,缺少了[具体缺失的关键材料名称,例如:XX年XX月XX日的重要会诊记录、XX检查的原始影像报告],或者被申请人提交的部分材料[指出具体材料及存在的问题,例如:某次护理记录存在明显涂改痕迹且无修改人签名确认],这些材料的缺失或不真实性直接影响了鉴定所依据的基础事实。申请人曾就材料问题向鉴定机构提出,但未获合理解释和处理,鉴定意见也未就此进行必要的说明和风险提示。
2. 未依法听取当事人陈述或组织质询:在鉴定过程中,鉴定机构虽组织了听证,但在关键问题[具体说明是哪个问题]上,未充分听取申请人的陈述和申辩,对于申请人提出的关于[具体的事实或证据线索,例如:术后某项异常体征的出现时间]的关键信息未予重视和核实。或者,鉴定过程中未能有效组织双方就争议焦点进行充分质询,使得鉴定人可能未能全面了解案情和双方观点,影响了判断的客观性。
3. 检查方法或标准选用不当:鉴定意见书中依据的[具体的检查方法或技术标准名称],并非当前本领域公认的最可靠或最适用的标准,存在更为先进和准确的[提出替代方法或标准]。例如,在判断[某个具体损伤程度]时,仅采用了[旧的或争议较大的方法],而未采用《[权威的诊疗指南或技术规范名称]》推荐的[更精确的方法],导致评估结果可能偏低/偏高。
4. 回避制度执行不严:申请人有理由怀疑鉴定人[鉴定人姓名]与被申请人[XX医院]存在[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关系,例如:长期合作关系、师生关系等],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鉴定,但鉴定机构未主动告知或按规定进行回避。
三、 鉴定依据明显不足,分析论证存在逻辑错误或重大缺陷。
(选择性详述,需结合具体情况)
1. 对关键事实认定不清或错误:鉴定意见书在第[页码]页第[段落]中认定[引述鉴定意见中错误认定的事实],但这与案卷中[证据名称,例如:XX检查报告、XX证人证言]所证明的事实明显不符。该错误的事实认定是推导其后[相关结论]的基础,基础错误则结论难以成立。
2. 分析论证缺乏科学依据或逻辑混乱:鉴定意见书关于[具体论证过程,例如:因果关系的分析]部分,其逻辑推导过程存在跳跃,未能清晰阐述从[前提事实A]到[结论B]的完整论证链条。例如,在分析[具体医学问题,例如:药物不良反应]时,简单排除了药物因素,但未对排除理由进行充分的医学文献支持或合理解释,其论证过程不符合医学逻辑和证据规则。其在第[页码]页关于[另一具体分析点]的论述,与前文/后文的观点存在明显矛盾[具体说明矛盾之处]。
3. 选择性使用证据材料:鉴定意见书在形成结论时,明显侧重于采纳了[对被申请人有利的证据材料名称],而对于申请人提交的、同样具有证明力的[对申请人有利的证据材料名称,例如:外院的诊疗记录、权威医学文献]未予采纳或未给出不采纳的合理解释,存在选择性使用证据,从而得出片面结论的倾向。
4. 对专门性问题的解释不清晰、不准确:鉴定意见书中使用了大量的专业术语,但在关键环节[例如:解释某个复杂的病理生理过程]时,其解释含糊不清,甚至存在与公认医学理论相悖之处[若能引用权威文献或教科书佐证更佳],使得非专业人士难以理解其论证过程,也对其专业准确性产生合理怀疑。
四、 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或与已查明事实、其他证据存在重大矛盾。
(选择性详述,需结合具体情况)
1. 鉴定结论与案件事实严重不符:鉴定意见书作出的关于[引述具体鉴定结论,例如:被申请人诊疗行为无过错/申请人损害后果与诊疗行为无因果关系/伤残等级为X级]的结论,与本案中已经查明的[列举关键事实,例如:被申请人违反了XX诊疗规范、申请人出现损害后果的时间节点与特定诊疗行为高度吻合等]客观事实存在明显矛盾,难以令人信服。
2. 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度低或冲突:本案中,除了本次鉴定意见外,尚有[列举其他证据,例如:早期其他医院的诊断证明、专家咨询意见、相关医学文献]等证据,这些证据共同指向了[与鉴定结论不同的方向,例如:被申请人可能存在过错或因果关系高度可能]。而本次鉴定意见未能合理解释其结论与这些证据之间的差异和矛盾,其证明力大大降低。
3. 鉴定结论超出了合理的专业判断范围:鉴定意见书中关于[例如:原因力大小的具体比例划分]的结论,其给出的具体数值[例如:15%]缺乏充分的量化依据和明确的计算过程,更像是一种主观臆断而非严谨的科学分析结果,超出了当前医学科学能够精确量化的范畴。
五、 申请人持有足以反驳鉴定意见的相反证据或专家意见。
(选择性详述,如有)
为证明上述异议理由,申请人已咨询[另一家权威医疗机构名称或知名专家姓名],获得了初步的专家意见(详见附件X),该意见明确指出了本次鉴定意见中存在的[简要说明专家意见的核心反驳点]。申请人相信,该专家意见/或其他相反证据[列明证据名称]足以动摇本次鉴定意见的证明力。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鉴定机构全称]出具的《[鉴定文书全称]》(编号:[鉴定文书编号])在鉴定主体、鉴定程序、鉴定依据、分析论证及鉴定结论等方面均存在严重问题,其鉴定意见不具有客观性、科学性和公正性,不能作为认定本案相关事实的有效证据。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案件得到公正处理,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向贵院提出书面异议,恳请贵院认真审查申请人的异议理由,依法作出不予采信该鉴定意见的决定,并考虑重新进行鉴定或准许申请人提交补充专家意见。
此致
[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名称]
申请人(签名/盖章):[您的签名或单位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附件:(根据实际情况列明)
1.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 [用以证明异议理由的相关证据材料,例如:指出鉴定程序瑕疵的证据、相反的专家意见书、权威医学文献复印件等];
3. 《[鉴定文书全称]》(编号:[鉴定文书编号])复印件。
鉴定异议申请书样本二(适用于商事仲裁 – 资产评估报告)
致:[受理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名称,例如: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XX分会]
申请人:[公司名称],住所地:[公司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例如:董事长],联系电话:[公司联系电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司代码]。
委托诉讼代理人:[律师姓名],[律师事务所名称]律师,联系电话:[律师电话]。
被申请人:[对方公司名称],住所地:[对方公司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例如:总经理]。
申请事项:
请求贵会不予采纳由[评估机构全称]于[XXXX年XX月XX日]出具的《[评估报告全称]》(编号:[评估报告编号]),并请求贵会指令重新进行资产评估,或在最终裁决中不将该评估报告作为认定[相关事实,例如:目标股权价值、争议资产市场价值]的依据。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合同类型,例如: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仲裁案号:[案号]),贵会根据[例如:仲裁规则第X条/双方约定],委托[评估机构全称](以下简称“评估机构”)对[评估标的,例如:XX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价值/位于XX地址的房产市场价值]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XXXX年XX月XX日]。该评估机构于[XXXX年XX月XX日]出具了编号为[评估报告编号]的《[评估报告全称]》(以下简称“《评估报告》”)。申请人收到《评估报告》后,经内部专业团队及聘请的财务顾问审阅,认为该评估报告存在多处严重错误和不当之处,其评估结论严重失实,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及贵会仲裁规则的相关规定,特提出异议,请求不予采纳,具体理由如下:
一、 评估机构或评估师选任程序不合规,或存在应予回避的情形。
(选择性详述,需结合具体情况)
本次评估机构的选择过程中,[具体说明程序问题,例如:被申请人单方面推荐并对评估机构施加了不当影响,未能充分征求申请人意见;或选定的评估机构与被申请人存在长期的、密切的业务往来关系,可能影响其独立性]。负责本次评估的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评估师姓名],据了解其[指出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情况,例如:曾在被申请人关联公司任职,或与被申请人高管存在亲属关系等],存在《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基本准则》中规定的应予回避的情形,但评估机构和评估师本人均未主动声明和回避,其评估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令人质疑。
二、 评估假设和前提条件不合理,与实际情况严重脱节。
(选择性详述,需结合具体情况)
《评估报告》在第[页码]部分设定了[具体的不合理假设,例如:目标公司未来五年销售额将以每年XX%的速度持续高速增长],这一假设缺乏充分的市场分析和行业数据支持,尤其是在当前[相关行业宏观经济形势描述,例如:行业整体下行、竞争加剧]的背景下,显得过于乐观,不符合《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评估》关于评估假设应具有合理性的要求。又如,在评估[某项资产,例如:一项待开发的技术专利]时,假设其能够顺利完成后续研发并成功商业化,忽略了其中巨大的技术风险和市场不确定性,该假设前提不成立。
三、 评估方法的选择和运用存在重大错误,不符合评估准则要求。
(选择性详述,需结合具体情况)
1. 方法选择不当:《评估报告》主要采用了[例如:市场法],但对于本案评估标的[例如:非上市公司股权/特定用途的机器设备]而言,由于[具体原因,例如:缺乏活跃的公开市场和可比交易案例/设备高度定制化,无相似物可比],市场法的适用性存在根本问题。评估机构本应优先考虑或结合运用[例如:收益法/成本法],但报告中对此未作充分论证,或简单否定了其他方法的适用性,理由牵强。
2. 参数选取错误或缺乏依据:在使用[例如:收益法]进行评估时,报告中对于关键参数[例如:折现率(WACC)、未来期收益预测]的确定过程不透明,缺乏可靠的数据来源和测算依据。例如,其采用的风险系数[具体数值]明显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或权威机构发布的数据],人为压低了折现率,从而虚增了评估值。对于[某项成本/费用]的预测,未考虑[可预见的政策变动或市场因素影响],导致预测失真。
3. 市场比较数据选取不当:在使用[例如:市场法]时,报告选取的[可比公司/可比交易案例]与评估标的在[业务模式、规模、盈利能力、风险水平、交易条件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具体列举差异点],且未对这些差异进行合理、量化的调整,或者调整方法不科学、不透明。例如,选取的交易案例发生在[时间点],市场环境已发生重大变化,其价格不再具有参考价值。
四、 评估所依据的基础资料不完整、不真实或未经恰当核实。
(选择性详述,需结合具体情况)
评估机构主要依据被申请人提供的[财务报表/资产清单/预测数据]进行评估,但申请人发现,[具体指出资料问题,例如:被申请人提供的XX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且与税务申报数据存在重大差异;提供的某项无形资产权属证明文件不完整;对未来合同订单的预测数据缺乏支撑材料]。评估机构在报告中虽提及对资料进行了必要核查,但并未说明具体的核查程序和范围,对于上述明显存在疑点的信息,未进行深入调查或在报告中充分披露其对评估结果的潜在影响,违反了《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关于尽职调查的要求。
五、 评估结论严重失实,与市场公允价值或其他参考标准差距过大。
(选择性详述,需结合具体情况)
《评估报告》得出的评估结论为[具体评估值],该数值与[参照对象,例如:近期同行业类似交易的对价水平、申请人内部或第三方机构之前的测算结果、目标资产的账面价值或重置成本等]相比,存在巨大且不合理的差异[说明差异幅度及不合理性]。例如,报告对[某项资产,例如:土地使用权]的评估值,远高于[当地政府公示的基准地价或近期周边类似地块的成交价格]。这种显著偏离市场公允水平的评估结果,无法真实反映评估标的的客观价值。
六、 评估报告内容披露不充分,未能清晰反映评估过程和结果的局限性。
(选择性详述,需结合具体情况)
《评估报告》对于[具体披露不足之处,例如:评估模型中各项参数的选取理由、敏感性分析的结果、特别事项说明中对某些重大风险因素的揭示]等关键信息的披露不够充分、透明。例如,报告未详细说明在收益法测算中,改变[某个关键参数,如增长率]对评估结果的具体影响程度(敏感性分析),使得报告使用者无法全面了解评估结果的潜在波动范围和风险。对于[评估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或限制条件],报告也未作充分说明。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评估机构全称]出具的《[评估报告全称]》(编号:[评估报告编号])在评估的独立性、假设前提、方法选用、依据材料、结论可靠性及信息披露等方面均存在严重瑕疵,其评估结果不能客观、公正地反映评估标的的真实价值,不应作为贵会审理本案并作出裁决的依据。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及仲裁程序的公正性,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贵会仲裁规则及《资产评估法》等相关规定,请求贵会不予采纳该评估报告,并指令重新进行评估,或在裁决时排除该报告的证明力。
此致
[受理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名称]
申请人(盖章):[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XXXX年XX月XX日]
附件:(根据实际情况列明)
1. 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2. [用以证明异议理由的相关证据材料,例如:指出评估程序瑕疵的证据、证明评估假设不合理的市场数据、反驳评估方法的专业分析报告、证明基础资料失实的证据、其他机构的评估报告或市场交易信息等];
3. 《[评估报告全称]》(编号:[评估报告编号])复印件。
鉴定异议申请书样本三(适用于刑事诉讼 – 文件检验鉴定)
致:[负责案件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名称]
申请人:[被告人姓名],性别:[男/女],出生年月:[XXXX年XX月XX日],[民族],住址:[户籍所在地或现羁押地址],[身份证号码或被告人编号]。
辩护人:[律师姓名],[律师事务所名称]律师,执业证号:[律师执业证号],联系电话:[律师电话]。
申请事项:
请求贵单位(院、局)对[鉴定机构全称]于[XXXX年XX月XX日]出具的《[鉴定文书全称,例如:文件检验鉴定书/笔迹鉴定意见书]》(编号:[鉴定文书编号])不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使用,并请求依法重新委托其他具有资质且无利害关系的鉴定机构对[检材名称,例如:案涉XX合同/借条上的签名]进行重新鉴定,或者通知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询。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被告人[被告人姓名])涉嫌[所涉罪名]一案(案号:[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案号]),贵单位(院、局)委托[鉴定机构全称](以下简称“鉴定机构”)对案涉关键证据——[检材具体描述,例如:一份签署日期为XXXX年XX月XX日的《借款合同》末尾处的“XXX”签名]是否系被告人[被告人姓名]本人书写进行了文件检验/笔迹鉴定。该鉴定机构于[XXXX年XX月XX日]出具了编号为[鉴定文书编号]的《[鉴定文书全称]》(以下简称“《鉴定意见》”),其鉴定结论为[引述鉴定结论,例如:“检材《借款合同》上的‘XXX’签名字迹与提供的被告人XXX的样本字迹是同一人所写”]。申请人及辩护人经阅卷并研究该《鉴定意见》,认为其存在以下严重问题,依法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特提出异议:
一、 鉴定材料(检材、样本)的来源、收集程序存在疑问,可能影响鉴定基础的可靠性。
(选择性详述,需结合具体情况)
1. 检材真实性、同一性存疑:案卷材料未能充分证明作为检材提交鉴定的[检材名称,例如:《借款合同》]即为原始文件,其来源及流转过程缺乏清晰、完整的证据链条支持。不能排除检材在提取、保管、送检过程中被污染、替换或篡改的可能性。例如,[具体说明证据链的薄弱环节,如提取笔录不规范、保管交接手续不清等]。
2. 样本材料收集不规范或不充分:用于比对的被告人笔迹样本,其收集过程[指出具体问题,例如:可能存在诱导书写、未能反映被告人正常书写习惯、样本数量不足、时间跨度不合理等]。例如,部分样本是在被告人[特殊状态下,如疲劳、紧张、被强迫]时书写,不能代表其自然字迹特征。且样本未能涵盖检材字迹的全部关键写法特征,样本的代表性和充分性不足,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及相关文件检验技术规范,这样的样本可能无法满足比对检验的要求。
二、 鉴定机构或鉴定人不具备相应资质,或与本案存在利害关系。
(选择性详述,需结合具体情况)
经查询,[鉴定机构全称]或本次签字的鉴定人[鉴定人姓名]在[具体的细分领域,例如:对特定书写条件下的伪装字迹识别、对某种特殊墨水/纸张的理化检验分析]方面可能缺乏专门的技术能力或认证资格。或者,申请人有理由相信[鉴定机构/鉴定人]与[侦查机关/被害人/本案其他关联方]存在[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关系,例如:长期接受侦查机关委托形成的路径依赖、个人恩怨等],可能导致其无法保持客观中立的立场。
三、 鉴定过程不符合法定程序或相关技术规范,检验方法选择或运用不当。
(选择性详述,需结合具体情况)
1. 未充分考虑或检验其他可能性:鉴定意见仅围绕“是否为被告人所写”进行检验,对于检材字迹是否存在[其他可能性,例如:模仿书写、变造字迹、打印后描摹]等情况未进行充分的检验分析和论证,或者简单予以否定但缺乏依据。例如,对于检材字迹中出现的[具体的可疑特征,如抖动、停顿、笔画搭配不自然]等疑似伪装或模仿特征,鉴定意见未能给出合理解释。
2. 检验方法单一或过时:鉴定意见主要依赖于[传统的形态比对方法],对于[现代文件检验技术,例如:显微检验、光谱分析、墨水成分分析]等能够提供更客观、科学依据的技术手段未予采用或在报告中未体现相应检验过程和结果。特别是在处理[有争议的或特征不明显的字迹]时,仅凭宏观比对得出同一性结论,其科学性和可靠性不足。
3. 检验记录不完整或不规范:鉴定意见书对于具体的检验过程、观察到的特征细节、比对符合点与差异点的详细描述不够清晰、具体,缺乏必要的图示或标记说明。对于检材与样本之间的差异点,未能进行充分、合理的评断和解释,或者解释过于主观、牵强。不符合《文件鉴定技术规范》等标准对于鉴定文书内容的要求。
四、 鉴定意见的论证不充分,逻辑性不强,结论明显依据不足。
(选择性详述,需结合具体情况)
1. 特征选择和评价主观性过强:鉴定意见在选取和评价检材与样本字迹的符合点和差异点时,带有明显的主观倾向。对于符合点给予过高权重,而对于客观存在的差异点则进行淡化处理或作出不合逻辑的解释[具体引述报告中的解释并说明其不合理之处]。例如,报告中称[某个差异点]为“正常书写变化”,但未能提供充分依据证明该差异在被告人正常书写变化范围之内。
2. 未能排除合理怀疑:刑事诉讼证据要求达到“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排除一切合理怀疑。但本案中的鉴定意见,基于上述程序、方法、论证等方面的问题,其结论[例如:认定为同一人所写]并未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程度。特别是考虑到[案件其他证据情况,例如:被告人始终否认书写、缺乏其他旁证支持等],该鉴定意见的证明力应受到严格审视。
3. “同一认定”结论过于绝对:笔迹鉴定本身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尤其是在检材字迹不清、样本不理想或存在伪装可能性的情况下。鉴定意见直接作出“是同一人所写”的绝对同一性结论,而未根据实际情况审慎使用如“倾向于同一人所写”或“不能否定为同一人所写”等更准确、客观的表述,可能超出了现有技术手段能够达到的确定性程度。
五、 辩护方已获取或申请调取可能推翻鉴定意见的新证据或线索。
(选择性详述,如有)
辩护人已通过[途径,例如:自行调查、申请法院调取]获得了[新的证据或线索,例如:证明被告人当时不在场的证据、证明他人模仿被告人签名的线索、其他笔迹专家的初步咨询意见指出原鉴定存在明显错误等]。这些新情况足以对原鉴定意见的可靠性提出严重质疑。
综上所述,申请人及辩护人认为,[鉴定机构全称]出具的编号为[鉴定文书编号]的《[鉴定文书全称]》存在上述诸多严重问题,其鉴定程序不合法、方法不科学、论证不充分、结论不可靠,不能作为认定被告人[被告人姓名]实施被指控行为的关键证据。为查明案件事实,确保司法公正,防止冤假错案,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请求贵单位(院、局)对该鉴定意见不予采信,并依法启动重新鉴定程序,或通知鉴定人出庭接受法庭和控辩双方的质询,以核实其鉴定过程的客观性和结论的准确性。
此致
[负责案件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名称]
申请人(被告人签名/捺指印):[被告人签名]
辩护人(律师签名):[律师签名]
[XXXX年XX月XX日]
附件:(根据实际情况列明)
1. 辩护人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律师事务所函、授权委托书;
2. [用以证明异议理由的相关证据材料,例如:指出检材/样本收集程序问题的证据、证明鉴定机构/人员资质或利害关系的材料、反驳鉴定方法或结论的专业文献、新的证据线索材料等];
3. 《[鉴定文书全称]》(编号:[鉴定文书编号])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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