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本一】
申请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申请书
申请人:[申请人姓名/名称],[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住[具体地址],身份证号码:[申请人身份证号码]。(如申请人为单位:名称:[申请单位名称],住所地:[单位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职务]。)
联系方式:[申请人联系电话]
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姓名/名称],[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住[具体地址],身份证号码:[被执行人身份证号码]。(如被执行人为单位:名称:[被执行单位名称],住所地:[单位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职务]。)
联系方式:[(若知晓)被执行人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将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姓名/名称]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姓名/名称]因[案由,例如:民间借贷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等]一案,业经[作出判决/调解书的法院名称]于[生效法律文书作出日期]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年份])[法院代字] [类型,如:民初/民终/执]字第[案号]号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等(以下简称“生效法律文书”)。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被执行人应向申请人履行如下义务:[简述判决/调解书确定的主要义务,例如:向申请人支付欠款人民币XXX元及利息;交付特定财物;履行特定行为等]。
上述生效法律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于[申请执行日期]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贵院于[立案执行日期]以([执行年份])[法院执行代字]执字第[执行案号]号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贵院已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其在限定期限内履行义务并申报财产状况。然而,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姓名/名称]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书后,至今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具体表现为: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 据申请人了解及贵院初步调查(或申请人提供的线索),被执行人名下拥有[简述财产线索,例如:银行存款、房产、车辆、股权、到期债权等],具备相应的履行能力。例如:[可列举具体证据或情况,如:被执行人仍在正常经营/有稳定收入来源/近期有大额消费记录/名下车辆仍在正常使用等]。但被执行人对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采取消极、躲避、抗拒的态度,明确表示不愿履行或以各种借口拖延履行,主观上存在拒不履行的故意。其行为已严重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司法权威。
(选择性补充其他情形,视具体情况而定)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被执行人在收到贵院发出的报告财产令后,未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如实向法院申报其财产状况,或者存在虚假申报、隐瞒财产等情形。例如:[具体说明未申报/虚假申报的情况,如:未申报其名下的XX银行账户存款/隐瞒其持有的XX公司股权等]。
- 妨碍、抗拒执行: 被执行人存在[具体描述妨碍、抗拒执行的行为,如:接到法院执行通知后故意变更联系方式、搬离住所,导致法院无法联系;或者在法院调查、搜查、冻结、扣押财产时,采取暴力、威胁或其他方式予以阻挠;或者拒不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等]。
- 规避执行: 被执行人在案件审理或执行期间,存在[具体描述规避执行行为,如:恶意转移、隐匿、变卖、毁损其名下财产,导致生效法律文书无法执行;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等方式逃避债务等]。
- 违反限制消费令: (如已发出限制消费令)被执行人在贵院发出限制消费令后,仍存在[具体描述违反限制消费令的行为,如:乘坐飞机、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等,需提供初步证据]。
综上所述,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姓名/名称]的行为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选择适用的项号,如:(一)、(二)、(三)、(四)、(五)、(六)]项规定的情形,即“[引用具体条款内容,例如: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违反限制消费令的”、“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维护司法权威和法律尊严,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请求依法将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姓名/名称]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通过相关媒体予以公布,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此致
[受理执行案件的人民法院全称]
申请人(签名/盖章):
[申请人签名或单位盖章]
[申请日期:年 月 日]
附:(如有)
1. 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2. 相关证据材料(例如:证明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的线索材料、被执行人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妨碍执行/规避执行/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初步证据等)[具体列明证据名称]
【样本二】
申请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申请书
申请人:[申请单位名称],住所地:[单位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职务]。
委托诉讼代理人:[姓名],[律师事务所名称]律师/员工,联系方式:[联系电话],地址:[代理人地址]。
被执行人:[被执行单位名称],住所地:[单位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职务]。
(如知晓)联系方式:[被执行人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依法请求贵院将被执行人[被执行单位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若适用)姓名]一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实施信用惩戒。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申请单位名称]与被执行人[被执行单位名称]之间因[案由,例如: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等]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已经由[作出判决/裁决的法院或仲裁机构名称]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年份])[文书字号]号判决书/裁决书(下称“生效判决”)确认。该生效判决判令被执行人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履行期限]内向申请人支付[款项性质,如:工程款/借款本息等]共计人民币[具体金额]元,并承担[其他义务,如:违约金、诉讼费等]。
该判决已于[判决生效日期]生效。因被执行人未能按期履行判决义务,申请人遂于[申请执行日期]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案号为([执行年份])[法院执行代字]执[执行案号]号。贵院受理后,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件,要求其履行义务并申报财产。
然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被执行单位名称]不仅未履行任何付款义务,反而采取多种手段恶意规避、抗拒执行,具体事实如下: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拒不如实申报财产: 贵院于[报告财产令送达日期]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报告财产令,明确要求其在[报告期限]内如实报告[报告期间]的财产情况。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向贵院提交财产报告,或提交的财产报告内容严重失实,故意隐瞒其主要财产、收入来源及变动情况。例如,据申请人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在此期间仍有[具体情况,如:对外收取大额应收账款XXX元,但未向法院申报;将其名下位于XX地的厂房设备以不合理低价转让给关联公司XX公司,也未进行申报等]。此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财产报告制度的规定。
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 在本案诉讼期间及执行立案后,被执行人[被执行单位名称]为逃避债务,存在明显的隐匿、转移财产行为。具体表现为:[详细描述规避执行行为,例如:将其银行基本账户内的资金分散转移至多个实际控制的其他公司账户或个人账户;将其名下的注册商标、专利权等无形资产无偿或以象征性价格转让给其法定代表人的近亲属;将其持有的对第三方的到期债权放弃或通知债务人向案外人履行等]。上述行为直接导致被执行人名下无足额财产可供执行,属于典型的以隐匿、转移财产方式规避执行的情形。
法定代表人/直接责任人消极对待、妨碍执行: 作为被执行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在执行过程中,[描述其行为,例如:多次拒绝接听法院执行人员电话,对法院传唤置之不理;指示公司财务人员不得配合法院的财产调查;甚至在法院依法对其办公场所进行搜查时,指使员工阻挠、拒绝提供相关财务账册等]。其行为不仅代表了被执行单位拒不履行的态度,也直接妨碍了法院执行工作的正常进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二)项“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第(三)项“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第(五)项“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被执行人[被执行单位名称]的行为已完全符合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法定条件。同时,考虑到被执行人是单位,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姓名]对于单位拒不履行、规避执行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亦应依据相关规定一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
为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严肃性,保障申请人的合法债权得以实现,打击逃废债务行为,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特向贵院提出申请,恳请贵院依法裁定将被执行人[被执行单位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若适用)姓名]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及相关平台向社会公布,对其进行联合信用惩戒。
此致
[受理执行案件的人民法院全称]
申请人(盖章):
[申请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申请日期:年 月 日]
附:
1. 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代理人)。
2. 证明被执行人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证据(如调查到的财产线索与申报不符的证明)。
3. 证明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的证据(如转账记录、工商变更登记信息、关联交易合同等)。
4. 证明被执行人妨碍、抗拒执行的证据(如通话录音、现场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
[具体列明证据名称]
【样本三】
申请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申请书
申请人:[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住[具体地址],公民身份号码:[申请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申请人联系电话]。
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无业],住[具体地址],公民身份号码:[被执行人身份证号码]。(可能需要注明:现下落不明/或已知经常居住地)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将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姓名]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依法对其采取信用惩戒措施。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因[案由,例如:抚养费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劳动争议等]一案,经[作出判决/调解书的法院名称]审理,于[生效法律文书作出日期]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年份])[法院代字][类型]字第[案号]号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下称“生效文书”)。该生效文书确定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姓名]应向申请人[具体履行义务,例如:每月支付抚养费人民币XXX元,直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止;一次性赔偿申请人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XXX元;支付拖欠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共计人民币XXX元等]。
上述生效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具有强制执行力。由于被执行人未按生效文书履行义务,申请人于[申请执行日期]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贵院于[立案执行日期]受理本案,执行案号为([执行年份])[法院执行代字]执恢/执字第[执行案号]号。
在执行过程中,贵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了执行通知、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然而,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姓名]不仅未主动履行分文,且存在以下严重失信行为: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且长期恶意拖欠: 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为[简述义务性质,如:涉及未成年人抚养、赡养的义务;涉及人身损害的赔偿义务;涉及劳动报酬的支付义务等],关系到申请人的基本生活保障/身体健康权益/合法劳动所得。被执行人[简述其经济状况或履行能力判断依据,例如:据了解其有稳定的工作收入/经营着XX店铺/名下曾有XX财产,虽可能已转移但并非完全丧失履行能力/或者虽无固定职业但有劳动能力却拒绝工作以逃避义务等]。但其长期、持续地拒不履行义务,[已拖欠时间,如:已拖欠抚养费长达X年之久/人身损害赔偿款分文未付/拖欠工资X个月],其行为不仅违法,更在道德层面应受谴责,主观恶意明显。
违反限制消费令,进行高消费活动: (如已发出限制消费令)贵院已于[限制消费令发出日期]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了限制消费令。但据申请人发现并有初步证据证明,被执行人在限制消费令期间,仍存在违反规定的消费行为。例如:[具体描述违反行为及证据线索,如:于X年X月X日乘坐XX航班从A地飞往B地(可提供航班号或订票信息线索);在X市XX高档酒店/娱乐场所进行消费(可提供消费凭证照片、目击证人等);其子女仍在XX高收费私立学校就读(可提供学校名称、缴费信息线索等)]。被执行人无视法院禁令,进行与其申报财产状况及履行义务态度不符的消费,进一步证明其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
下落不明或故意躲避执行: 自执行程序开始以来,被执行人[描述其躲避行为,例如:更换手机号码,搬离原住址,拒不露面,使法院难以直接找到其本人;或者对法院的通知、传唤置若罔闻,故意与法院及申请人“失联”]。其行为客观上造成执行工作难以推进,属于以消极方式抗拒执行。
综上,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姓名]的行为,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一)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第(六)项“违反限制消费令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关于规避执行的相关精神。其行为严重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生存权、健康权等基本权利),严重挑战了司法权威,破坏了社会诚信基础。
为有效执行生效法律文书,惩戒失信行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申请人的正当权益,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五条等规定,恳请贵院审查核实后,迅速将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姓名]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官方平台及媒体向社会公布其失信信息,并依法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联合信用惩戒等各项强制措施,迫使其履行法定义务。
此致
[受理执行案件的人民法院全称]
申请人(签名):
[申请人亲笔签名]
[申请日期:年 月 日]
附:(如有)
1.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2. 证明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或收入来源的线索材料。
3. 证明被执行人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初步证据(如消费凭证、照片、证人信息等)。
4. 证明被执行人躲避执行的相关情况说明或证据线索。
[具体列明证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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