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本一:基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撤回部分被告申请】
撤回部分被告申请书
申请人: [原告公司名称 或 个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如申请人为公司或其他组织)
职务:[职务] (如申请人为公司或其他组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或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电话号码]
委托诉讼代理人:[律师姓名],[律师事务所名称]律师
联系电话:[律师电话]
地址:[律师事务所地址]
被申请撤回的被告一: [被告一公司名称 或 个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如为公司或其他组织)
职务:[职务] (如为公司或其他组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或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电话号码]
被申请撤回的被告二: [被告二公司名称 或 个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如为公司或其他组织)
职务:[职务] (如为公司或其他组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或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电话号码]
(列明所有申请撤回的被告信息)
未被申请撤回的被告: [被告三公司名称 或 个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如为公司或其他组织)
职务:[职务] (如为公司或其他组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或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电话号码]
(列明所有未申请撤回的、诉讼将继续进行的被告信息)
受理法院: [受理法院全称]
案 号: ([年份])[法院简称][民/商]初字第 [案号数字] 号
案 由: [具体的案由,例如:合同纠纷、侵权责任纠纷等]
申请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准许申请人撤回对本案被告 [被告一公司名称 或 个人姓名]、[被告二公司名称 或 个人姓名] 的起诉。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因与被告 [被告一公司名称 或 个人姓名]、[被告二公司名称 或 个人姓名]、[被告三公司名称 或 个人姓名] 之间存在 [案由] 纠纷,于 [起诉日期] 向贵院提起诉讼(案号:([年份])[法院简称][民/商]初字第 [案号数字] 号)。贵院已依法受理,并在审理过程中。
在案件审理期间,经申请人与被告 [被告一公司名称 或 个人姓名]、[被告二公司名称 或 个人姓名] 进行友好协商,各方本着互谅互让、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原则,已于 [和解协议签订日期] 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详见附件)。根据该协议约定,申请人与被告 [被告一公司名称 或 个人姓名]、[被告二公司名称 或 个人姓名] 之间的争议已通过协议方式得到妥善解决,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已明确,且被告 [被告一公司名称 或 个人姓名]、[被告二公司名称 或 个人姓名] 已按照/承诺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了/将履行相应的义务。
该和解协议内容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第三人合法权益。为履行和解协议之约定,并本着尊重当事人处分权、节约司法资源、促进社会和谐的原则,申请人现决定不再追究被告 [被告一公司名称 或 个人姓名]、[被告二公司名称 或 个人姓名] 在本案中的相关法律责任。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本次申请撤回起诉仅针对被告 [被告一公司名称 或 个人姓名]、[被告二公司名称 或 个人姓名],申请人与本案其他被告 [被告三公司名称 或 个人姓名] 之间未能达成和解,相关纠纷依然存在,申请人将继续维持对被告 [被告三公司名称 或 个人姓名] 的诉讼请求,请求贵院继续审理申请人与被告 [被告三公司名称 或 个人姓名] 之间的争议。
申请人撤回对被告 [被告一公司名称 或 个人姓名]、[被告二公司名称 或 个人姓名] 的起诉,是申请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表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关于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的规定,以及第五十四条关于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的规定。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原告在宣判前,可以申请撤诉,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虽然该条文通常指撤回对全部被告的起诉,但其立法精神同样适用于原告在诉讼过程中,基于合法理由,自愿处分其对部分被告的诉讼权利的情形。
综上所述,申请人与被告 [被告一公司名称 或 个人姓名]、[被告二公司名称 或 个人姓名] 之间的纠纷已通过庭外和解方式圆满解决。为落实和解协议内容,减少讼累,节约司法资源,申请人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贵院提出撤回对被告 [被告一公司名称 或 个人姓名]、[被告二公司名称 或 个人姓名] 起诉的申请。恳请贵院对申请人的申请予以审查,并依法作出准许撤回对上述部分被告起诉的裁定。
此致
[受理法院全称]
申请人(签名/盖章):
[如为公司,加盖公章;如为个人,亲笔签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如适用)]:
年 月 日
附:
1. 《和解协议》复印件 [份数] 份;
2. 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
3. 委托诉讼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如有委托代理人)。
【样本二:基于证据不足或事实认定变化的撤回部分被告申请】
撤回部分被告申请书
申请人: [原告姓名 或 公司名称]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码]
住址/住所地:[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电话号码]
[如需,可添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信息]
被申请撤回的被告: [被告X姓名 或 公司名称]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码]
住址/住所地:[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电话号码]
未被申请撤回的被告: [被告Y姓名 或 公司名称]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码]
住址/住所地:[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电话号码]
(若有更多未撤回被告,请一并列出)
受理法院: [受理法院全称]
案 号: ([年份])[法院简称][民/商]初字第 [案号数字] 号
案 由: [具体的案由,例如:产品责任纠纷、共同侵权责任纠纷等]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准许申请人撤回对本案被告 [被告X姓名 或 公司名称] 的起诉。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就与被告 [被告X姓名 或 公司名称]、[被告Y姓名 或 公司名称] 等因 [案由] 纠纷一案,于 [日期] 向贵院提起诉讼(案号:([年份])[法院简称][民/商]初字第 [案号数字] 号),请求判令 [简述原诉讼请求,特别是涉及被撤回被告的部分]。贵院受理后,依法进行了审理。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随着调查取证的深入以及庭审的进行(或证据交换、质证等环节),申请人对案件事实有了更清晰、全面的认识。根据贵院组织下进行的 [具体诉讼活动,如:证据交换、庭审调查、鉴定结论等] 以及申请人自行收集、核实的证据,申请人审慎评估后认为:
关于被告 [被告X姓名 或 公司名称] 的责任认定:
(选择或结合以下理由进行详细阐述)
- 现有证据尚不足以充分证明被告 [被告X姓名 或 公司名称] 存在 [原告诉称的过错行为或应承担责任的具体事实依据,例如:直接实施了侵权行为、与侵权行为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违反了合同项下的某项义务等]。例如,[具体说明证据情况,如:关键证人证言未能证实其参与、相关书证未能指向其责任、鉴定结论排除了其关联性等]。
- 经过对案件事实的进一步梳理和法律关系的分析,申请人认识到,[被告X姓名 或 公司名称] 可能并非本案争议所涉 [法律关系或侵权行为] 的直接相对方或责任主体。其在本案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与申请人最初起诉时的判断存在偏差。例如,[具体说明事实认识的变化,如:其仅为案外第三人、其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缺乏法律上的因果联系、其系履行职务行为且雇主为其他被告等]。
- 原起诉时所依据的某些事实前提,在诉讼过程中被证明不成立或存在重大疑问,导致追究被告 [被告X姓名 或 公司名称] 责任的基础发生动摇。例如,[具体说明哪个关键事实点出现变化]。
诉讼策略与资源考量:
基于上述对证据和事实的重新评估,申请人认为,继续对被告 [被告X姓名 或 公司名称] 进行诉讼,可能难以获得预期的判决结果,且会不必要地增加诉讼成本(包括时间、精力、经济支出),延长诉讼周期,也可能导致诉讼资源的浪费。为集中精力与诉讼资源,更有效地维护自身在与主要责任方 [被告Y姓名 或 公司名称] 等其他被告之间的合法权益,申请人决定调整诉讼策略。
需要强调的是,申请人撤回对被告 [被告X姓名 或 公司名称] 的起诉,是基于对现有证据和案件事实的客观判断,以及对诉讼风险和成本的理性评估,并非放弃对本案其他被告 [被告Y姓名 或 公司名称] 等的诉讼请求。申请人坚信其他被告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请求贵院继续就申请人与未被撤回起诉的被告之间的争议进行审理,并依法作出公正判决。
申请人的此项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五十四条关于当事人处分权的规定,亦符合诉讼经济原则和司法效率的要求。
据此,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特向贵院申请撤回对被告 [被告X姓名 或 公司名称] 的起诉,恳请贵院依法审查,予以批准。
此致
[受理法院全称]
申请人(签名/盖章):
[如为公司,加盖公章;如为个人,亲笔签名]
年 月 日
附:
1. 支持事实与理由陈述的相关证据材料清单及复印件(如有,例如:新的证据、庭审笔录节选、鉴定意见书等);
2. 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 委托诉讼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如有委托代理人)。
【样本三:基于被告主体资格或管辖权等程序性问题的撤回部分被告申请】
撤回部分被告申请书
申请人(原告): [原告公司名称 或 个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号码]
住所地:[详细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如适用)
联系电话:[电话号码]
委托诉讼代理人:[姓名],[律所]律师 (如适用)
联系电话:[律师电话] (如适用)
被申请撤回的被告: [被告A公司名称 或 个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号码]
住所地:[详细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如适用)
联系电话:[电话号码]
未被申请撤回的被告: [被告B公司名称 或 个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号码]
住所地:[详细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如适用)
联系电话:[电话号码]
(列明所有其他将继续诉讼的被告)
受理法院: [受理法院全称]
案 号: ([年份])[法院简称][民/商]初字第 [案号数字] 号
案 由: [具体的案由]
申请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申请人撤回对被告 [被告A公司名称 或 个人姓名] 的起诉。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告 [被告A公司名称 或 个人姓名]、[被告B公司名称 或 个人姓名] 等因 [案由] 纠纷,于 [日期] 向贵院提起诉讼(案号:([年份])[法院简称][民/商]初字第 [案号数字] 号)。贵院已受理本案。
在诉讼过程中,申请人经进一步核实或经法院释明(或被告提出异议后核查),发现如下情况(选择或结合陈述):
关于被告 [被告A公司名称 或 个人姓名] 的主体资格问题:
- 申请人起诉时,误将 [被告A公司名称 或 个人姓名] 列为被告。经查,[被告A公司名称 或 个人姓名] [具体说明主体资格问题,例如:并非与本案争议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民事主体、系已注销/吊销的企业法人且无承继者、系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的分支机构/内部部门、系个人但与涉案行为无关的家庭成员等]。实际应承担责任的主体可能是 [指出正确的主体,如果知道的话,例如:其总公司、其合并/分立后的公司、实际行为人等]。基于主体不适格的原因,申请人认为继续对 [被告A公司名称 或 个人姓名] 进行诉讼已无必要和法律基础。
- [另一种情况,例如:本案所涉法律关系的主体应为XX,而非被告A。当时因信息掌握不全导致错列。]
关于管辖权或其他程序性障碍:
- (虽然法院已受理,但可能在后续发现)申请人与被告 [被告A公司名称 或 个人姓名] 之间的争议,根据 [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可能存在特殊的管辖约定或专属管辖规定,导致贵院对申请人与 [被告A公司名称 或 个人姓名] 之间的部分诉请可能不具有管辖权。为避免程序上的争议和拖延,申请人决定先行撤回对 [被告A公司名称 或 个人姓名] 的起诉,待 [后续处理方式,如:明确管辖问题后再行处理或寻求其他解决途径]。
- (较少见,但可能存在)存在其他妨碍对被告 [被告A公司名称 或 个人姓名] 进行诉讼的程序性事由,例如 [具体说明,如:重复起诉(已在其他法院或仲裁机构处理)、未满足前置程序要求等]。
基于以上查明的事实,申请人认识到,将 [被告A公司名称 或 个人姓名] 继续作为本案被告进行审理,存在明显的法律障碍或程序不当。为了确保诉讼程序的正当性,提高诉讼效率,并使诉讼集中于真正适格的被告 [被告B公司名称 或 个人姓名] 等主体,申请人决定主动纠正起诉中的瑕疵。
撤回对被告 [被告A公司名称 或 个人姓名] 的起诉,是申请人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在法律框架内对自身诉讼权利的合法处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精神。申请人对因前期工作失误给贵院及相关当事人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申请人确认,本次撤回起诉仅针对被告 [被告A公司名称 或 个人姓名],对于本案其余被告 [被告B公司名称 或 个人姓名] 等,申请人将继续进行诉讼,请求贵院依法审理并作出裁判。
为此,申请人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请求依法裁定准许申请人撤回对被告 [被告A公司名称 或 个人姓名] 的起诉。
此致
[受理法院全称]
申请人(签名/盖章):
[原告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如适用)]:
年 月 日
附:
1. 证明被告主体资格存在问题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工商登记注销证明、相关合同中的主体约定等,如有);
2. 证明管辖权问题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管辖协议、相关法律条文等,如有);
3. 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4. 委托诉讼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如有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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