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申请书是个人在遭受工伤后申请认定的重要文件,被认定为工伤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和治疗。想要成功申请,关键在于如何准确、清晰地陈述自己的情况和证据。下面给出一个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撰写工伤认定申请书。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个人工伤认定申请书1
申请人: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出生,民族___,住_________市_________街,身份证号码:_________,是______公司职工。
被申请人: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请求事项:请求依法认定申请人在_________(时间)受伤为工伤。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是_________公司职工,于____________年______月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在______岗位工作。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上班时间,在地点发生______工作事故,致使申请人______部位受到严重伤害。申请人受伤后,在______市______医院治疗,诊断为______,现已住院治疗______个月,花费医药费______元。
据据《工伤保险条例》及《工伤认定办法》之规定,特申请劳动部门对申请人受伤一事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认定本人此次受伤为工伤。
申请人(签字):______
申请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个人工伤认定申请书2
市劳动局领导:
我叫__,女,__年生,中共党员,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20__年7月武汉冶金建筑专科学校(现武汉科技大学)环境工程系给排水专业毕业,分配至市自来水公司至今。
因工作和项目各项推进需要,长期加班加点熬夜核对设计图纸、整理项目处理方案、编写上报材料、筹备文艺节目方案等,20__年12月27日终因睡眠不足体力不支晕倒在工作现场,被120送往医院急救。当晚ct检查轻度中风,第二天核磁共振查脑梗塞,住进丹江口市医院神经内科。20__年12月31日受到公司领导及同事关心,送往十堰太和医院神经内科治疗。20__年1月24日出院在家休养,又出现惊恐、少言、幻觉、社交恐惧等严重精神抑郁,大脑反映迟钝,思维发散,精神恍惚,记忆力下降,神智不清等,智力明显下降,身体体力不接。20__年3月27日早再次休克被送往市医院急救,范文《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20__年4月3日,因全身水肿、血压持高再次住进市中医科院治疗至今。
在本人住院休养的近4个月时间里,身心经受了常人无法想象的’病痛折磨,可以说是不人不鬼,生不如死,多亏公司领导、同事和家人无微不至的关心照顾。但给公司和家庭增添了很大的.经济和护理负担,四个月个人支付医治费用已达1.2万元,而后续治疗的时间、费用及大脑、精神、工作能力的恢复等还遥遥无期。
申请人(签字):__
20__年__月__日
个人工伤认定申请书3
申请人:___性别:女年龄:岁
单位:职业:
住址:_____市___区___小区120幢35号
被申请人:_____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_____市___路_号
法定代表人:___职务: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__年_月__日作出的《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20___劳工伤认326号)具体行政行为,向_____市__提复议申请,要求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
事实及理由:
我丈夫王__系_____市__公司职工,_年_月被借调至_____市___区____单位,从事__岗位工作。20__年3月13日上午10时30分许,在____单位办公室突发病,同事当即拨打120急求电话,_____市人民医院现场抢救,并以“呼吸心跳骤停”收住院,住院后诊断为:多发脑干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深度昏迷,提示脑死亡。在抢救治疗过程中,____单位、__公司领导十分关心,聘请专家,医院也是本着人道主义精神积极采取措施救,最终王__于20__年3月19日呼吸心跳停止,3月28日医院出具死亡医学证明书,死亡原因系:多发脑干大量出血。
__公司于20__年3月30日向_____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申请,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核实,认为王__在工作中突发疾病,经抢救155小时后死亡的情形,不属于视同认定工伤范围。
我认为___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结论不正确。理由:
一、王__系在____单位工作岗位发病,属于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有4名同事证人证言为证;
二、王__突发疾病没有当场死亡,但病情严重,呼吸心跳骤停,送往医院后,经医院评定,达深度昏迷7分,诊断为脑死亡。后经医院的积极救治,延迟了呼吸心跳停止的时间,有医院的诊断证明书及抢救经过为证。
因此我认为:王__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第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的情形,应该认定因工死亡。
王__的死亡给家庭造成了极大的`损失,使本来生活拮据的家更加贫困,70多岁的母亲年迈体弱无收入;做为妻子的我无正式工作,收入极低,孩子年幼仅5岁。如果王__在48小时内不经积极救治呼吸心跳停止,我们的待遇就可以得到补偿。但是王__没有在48小时抢救之内死亡的原因是医疗机构的救死扶伤的`积极救治、是家人不放弃不抛弃的努力、是单位领导的全力关心才延缓了生命、延迟了呼吸心跳停止的时间,劳动保障局认为的王__发病155小时之后死亡,不属于因为死亡的情形,我们就得不到应有的待遇,对此我们不能理解。
劳动法律规范所体现的是倾斜立法、保护弱者的原则。工伤保险实行无过失补偿,劳动者只要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就应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享受工伤待遇。做为王__的妻子,我申请_____市__撤销_____市_年__月__日作出的(20__)_劳工伤认字量(236)号《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以保障我的合法权益。
申请人:___
20__年__月__日
个人工伤认定申请书4
申请人:,男,汉族,初中文化,1970年4月
工作单位:
住址:
电话:
被申请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业务人员:
仲裁请求:
一、请求裁决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
二、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依法支付xxx因工受伤的相关费用,合计140811元(拾肆万零捌佰壹拾壹元整)-4500元(肆仟伍佰元整)(煤矿已经支付)=136311(拾叁万陆仟叁佰壹拾壹元整)。具体如下:
1、住院期间生活补助:4480元(35元*2/人*64天);
2、住院期间工资:57810元(2710/30*64);
3、住院期间家人的护理费:2880元(45*64天);
4、一次性医疗补助:5420元(2710元*2月);
5、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32520元(2710元*12月);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4390元(2710元*9月);
7、鉴定费:300元;
8、煤矿企业伤残赔偿(131号令):65040元(271元*12月*2);
事实及理由:
20xx年6月30日17时左右采煤工xxx在煤矿井下采煤时,因片帮被矸石砸伤胸部和右脚。经富源阳光院诊断为:多发肋骨骨折并血气胸;创伤性湿肺并胸壁皮下气肿;右腓骨颈骨折。20xx年7月22日被xxxxxx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认定为工伤(xxxxxxxx人工认字〔20xx〕第40731号)。20xx年10月28日经xxxxxxxx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xxxxxxxx(曲人鉴委字〔20xx〕第1046号)。
综上所述,申请人因工受伤,依法应享受工伤的相关待遇,请贵委支持申请人的请求为谢。
此致
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xxx
二0xx年二月二十日
个人工伤认定申请书5
申请人:xxx,女,19xx年x月xx日出生,汉,籍贯江苏,
住:xxxx
工作单位:xx市xx小学
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认定申请人在xx年x月xx日受伤为工伤,并报销相关费用。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是xx小学教师,1983年8月进入学校就职,担任教师工作至今。在xx年x月xx日上午x点上班路上,申请人骑电瓶车路过青山高速公路颜岗立交桥,在下坡时,因路面潮湿,导致申请人摔倒,致使申请人左腿膝盖受伤。申请人受伤后,在xx乡卫生院治疗,现已治疗近2个月,花费医药费1300多元。
因申请人属于事业单位职工,故列明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的规定,“国家机关和依照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xxx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xxx人事行政部门、财政部门规定”。
根据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亡)认定的暂行办法》,教师负伤、致残、死亡的原因,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认定为工伤(亡):
1、教师从事与本单位工作有着直接关系或为从事由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派的工作,教师本人不能预见或抵抗而造成的伤亡;
2、在紧急情况之下从事对单位、对社会有益的工作或为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坚持原则而导致的人身伤害事故;
3、教师在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内、在必经路线上或教师在出差、调动工作赴任途中,发生主要责任不在自己的交通事故;
4、教师为参加单位组织的文体活动(比赛)而导致的意外伤亡事故;5。教师因工作而负伤,在治疗或抢救过程中发生医疗事故而致残或死亡的;
6、因紧急任务加班至深夜,不能回家休息,临时在工作地点睡眠,遭到意外事故而伤亡,又非本人应负主要责任的;
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亡)认定的暂行办法》,教师工伤的认定工作,其具体程序包括:
1、负伤教师应在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十日内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致伤的原因及过程,同时还应向所在单位提供医院的诊断书或诊断证明,因交通事故致伤的应有交警部门对事故的处理意见等材料;
2、所在单位应根据教师申请对其负伤原因及过程进行调查,形成书面材料并提出初步的处理意见,于事故发生后二十日内上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3、主管部门在接到下属单位报告后,对事故的原因作进一步调查核实,对照现有政策,符合文件精神的应于事故发生后三十日内向同级人事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4、各级人事部门对申报的教师工伤认定材料要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进行认真的复核。正常情况下,应在接到申请报告的一个月内作出是否属于工伤的书面答复。
申请人列明相关法律规定,希望校领导能够体谅申请人作为一名老员工的辛劳,能够按照国家法律相关规定,认定申请人受伤一事为工伤,并报销相关费用。
xx市xx小学
申请人(签字):
xx年x月xx日
个人工伤认定申请书6
申请人:,男,汉族,1957年1月15日生,住区左镇村,装卸工,电话:。
被申请人:唐山市区厂(性质个体)
业主:
1、申请解除事实劳动关系。
2、裁决被申请人支付工伤待遇共计元。
3、被申请人承担仲裁费用。
申请人是被申请人处职工,20xx年7月7日上午工作时,被拖拉机撞伤,区人民医院诊断为:左股骨中下段闭合骨折,左大腿下段皮裂伤、剥裂伤,于20xx年7月23日因无钱支付医药费而出院。“丰劳裁字(20xx)144号”裁决书已经确认申请人王玉山与被申请人市区鑫塔添加剂厂存在事实劳动关系。20xx年1月21日,“唐劳社伤险认决字【20xx】a1015号”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申请人王玉山属于工伤。20xx年3月22日,“唐劳(工伤)鉴(初)字【20xx】0458号”劳动能力鉴定通知书,鉴定王玉山为玖级伤残,停工留薪期12个月,现申请解除事实劳动关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被申请人理应支付王玉山因工受伤的医疗费元,鉴定费6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68元,护理费元,交通费96元,停工留薪工资12000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00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9950元,伤残就业补助金8550元及二次手术费6000元,共计元。并且要求被申请人承担仲裁费用,望裁如所请。
此致
申请人:
20xx年4月11日
个人工伤认定申请书7
申请人:
被申请人:扬州市xx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江苏省扬州市xx区浦江路85号,负责人:不详
复议请求:
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扬江人社工认字(20xx)第663号《工伤认定决定书》,重新作出工伤认定结论,依法认定xxx在20xx年1月12日的死亡为非因公死亡、不属于工伤。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因对被申请人于20xx年6月19日作出的扬江人社工认字(20xx)第663号《工伤认定决定书》处理决定不服,现依法向贵府申请行政复议。
上述《工伤认定决定书》仅仅只用寥寥几个字“经审定”就当然得出“xxx于20xx年1月12日发生交通事故,经抢救无效死亡,认定为工伤”之结论,显然不能成立。被申请人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既未载明死者xxx的工亡认定申请所依据的事实及相关证据,更未列明其调查核实的经过和依据,显而易见,被申请人所作《工伤认定决定书》违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九条关于“工伤认定决定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三)受伤害部位、事故时间和诊治时间或职业病名称、受伤害经过和核实情况、医疗救治的基本情况和诊断结论”之规定,属于认定事实不清,程序违法。
其次,xxx是在20xx年1月12日凌晨5时左右骑电动车发生的交通事故,时值冬日,凌晨5点天还未亮,五点钟就去上班,时间也有点太早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之“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才属于应当认定工伤的情形。对“上下班途中”的理解,应作“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限定。本案中,xxx发生交通事故的时间是在凌晨5时,并不是在上班途中的合理时间,所以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明显适用法律错误。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扬江人社工认字(20xx)第663号《工伤认定决定书》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严重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府申请行政复议,依法撤销被申请人扬江人社工认字(20xx)第663号《工伤认定决定书》,重新作出工伤认定结论,还申请人以公道。
此致
扬州市xx区人民政府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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