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申请书是在因工作受伤或患病后向单位申请认定工伤的重要文件,它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法律工具。合理的工伤认定申请书能够帮助劳动者获得应有的工伤赔偿和医疗待遇。下面我们将分享一些关于工伤认定申请书的范文,希望能够为大家提供参考和帮助。赶紧往下看吧!
工伤认定申请书1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男,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出生,汉族,籍贯,住_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街,是____________公司职工。
被告:_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任____________职务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请求事项
请求劳动部门依法认定申请人在__________________时间受伤为工伤。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是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职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被招入公司,担任____________工作,在____________年月日上班时间,因为公司发生____________工作事故,致使申请人受到严重伤害。申请人受伤后,在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医院住院治疗,现已治疗______个月,花费医药费____________元。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特申请劳动部门对申请人受伤一事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认定本人此次受伤为工伤。
此致
____________县(市)劳动保险部门
申请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工伤认定申请书2
申请人:严某,性别男,19xx年5月29日出生,汉族,现住申请人一八四团团部,
身份证号:X8。严某,男,19xx年10月17日出生,汉族,现住一八四团团部,身份证号:。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职务:地址:电话:
请求事项:
请求事项请求依法认定申请人哥哥严某在20xx年9月26日的’死亡为因工死亡。
事实与理由:
事实与理由____年___月____日,申请人哥哥严某在被申请人正升公司承包的工地务工,____月____日乘坐该公司拉砖的货车(新G56200东风重型自卸货车)在回工地的途中,因车辆制动失灵,失去控制,司机王某让乘车人跳车,乘车人跳车后造成严某死亡。据据《工伤保险条例》及《工伤认定办法》之规定,特申请劳动部门对申请人哥哥严某死亡一事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认定其死亡为因工死亡亡。
此致
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人(签字):___年___月___日
附:相关证据材料
1、工地施工员张某的证明,证明严某在确实正升公司工地务工,已经形成事实上劳动关系。
2、交通事故认定书一份
工伤认定申请书3
市劳动局领导:
我叫,女,19xx年生,中共党员。20xx年7月武汉冶金建筑专科学校(现武汉科技大学)环境工程系给排水专业毕业,分配至市自来水公司至今。
因工作和项目各项推进需要,长期加班加点熬夜核对设计图纸、整理项目处理方案、编写上报材料、筹备文艺节目方案等,20xx年12月27日终因睡眠不足体力不支晕倒在工作现场,被120送往医院急救。当晚ct检查轻度中风,第二天核磁共振查脑梗塞,住进丹江口市医院神经内科。20xx年12月31日受到公司领导及同事关心,送往十堰太和医院神经内科治疗。20xx年1月24日出院在家休养,又出现惊恐、少言、幻觉、社交恐惧等严重精神抑郁,大脑反映迟钝,思维发散,精神恍惚,记忆力下降,神智不清等,智力明显下降,身体体力不接。20xx年3月27日早再次休克被送往市医院急救。20xx年4月3日,因全身水肿、血压持高再次住进市中医科院治疗至今。
在本人住院休养的近4个月时间里,身心经受了常人无法想象的病痛折磨,可以说是不人不鬼,生不如死,多亏公司领导、同事和家人无微不至的关心照顾。但给公司和家庭增添了很大的经济和护理负担,四个月个人支付医治费用已达1.2万元,而后续治疗的时间、费用及大脑、精神、工作能力的恢复等还遥遥无期。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gb/t16180—20xx《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d)四级1)中度智能损伤,2)精神病性症状致使缺乏社交能力者;《工伤赔偿管理办法及标准》(一)、(二)、(三)、(五)、(六)(七),本人请求给予工伤认定及伤残劳动能力鉴定,并申请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停工留薪、护理费、一次伤残补助金共计60752元。
妥否,请批复!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工伤认定申请书4
申请人:
刘,性别,男,出生年月:1970年9月16日,民族汉,籍贯襄阳市,住址:湖北省襄阳市长征路春风巷号,身份证号码:,是襄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职工。联系电话1364710。
被申请人:
襄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地址:襄阳市襄城区虎头山路5号。
法定代表人:
胡,任党总支书记、所长职务
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认定申请人在xx年11月3日受伤为工伤。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刘是襄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职工,于xx年7月进入该单位,在七里河检疫分所从事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申请人刘于xx年11月3日上班时间,在执法工作中遭到经营户暴力,致使申请人刘头部左额部一长约。5厘米皮肤裂伤,缝合四针。右手小指、示指、中指,手掌尺侧Ⅱ度烧伤,松节油附着,全身多处松节油附着,申请人受伤后,在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
诊断为:
1、头皮裂伤。
2、右手Ⅱ度烧伤。
3、全身多处软组织伤。
4、脑外伤反应。住院治疗54天,花费医药费19253元。后因脑外伤反应强烈于xx年2月27日再次到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就诊。诊断为脑外伤后综合症。花费医药费291.8元,以上两次治疗合计花费医药费:19544.8元。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申请人的受伤属于工伤,鉴于被申请人为主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特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申请劳动部门对申请人受伤一事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认定本人此次受伤为工伤。
为此,特向襄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请予以核实认定,深表感谢!
申请人(签字):刘
xx年xx月xx日
工伤认定申请书5
申请人:中国口口银行口口市支行,地址:口口区口口街46号,负责人:口口,职务:行长。委托代理人:口口,中国口口银行口口市支行组织人事部经理。委托代理人:口口,中国口口银行口口市支行个人业务部副经理。被申请人:口口市口口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口口区口口处江城大道236号,负责人:口口,职务:局长。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二00七年六月七日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口口劳社伤险认决字[20xx]803号),向口口区人民政府提出复议申请,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口口劳社伤险认决字[20xx]803号《工伤认定决定书》关于口口不属工伤或视同工伤的决定并重新认定为工伤。事实及理由:申请人计划财会部员工口口受申请人指派于20xx年3月2日前往口口市参加口口农行组织的全系统财务、安全保卫、业务交叉大检查,当日晚饭后8时许口口与同事散步返回住宿楼(口口行口口市分行干部培训中心住宿楼)时不慎摔伤右膝,经西南医院诊断为右膝胫骨髁间后棘骨折。被申请人在口口劳社伤险认决字[20xx]803号《工伤认定决定书》中认为:口口是因工外出期间在休息期间因意外受伤,而不是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其受伤情形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应当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的任何条款,故认定口口的受伤不属于工伤或视同工伤。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作出“因工外出期间在休息期间因意外受伤,而不是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是对《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因工作原因”的片面理解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保障受伤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赔偿的立法目的,属于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理由如下:口口受申请人指派于20xx年3月2日前往口口市参加口口行组织的全系统财务、安全保卫、业务交叉大检查。按要求,为执行检查任务做准备,包括口口在内的所有参加人员必须于3月2日集中在口口分行报到并接受统一培训和安排,包括吃、住、行等。当日晚饭后8时许口口与同事(检查组成员)上住宿楼时,不慎摔伤右膝,经西南医院诊断为右膝胫骨髁间后棘骨折。
上述事实已经被申请人调查确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款规定,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无疑,在因工外出期间,只要是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就应当认定为工伤。申请人认为,是否“工作原因”要结合因工外出期间的具体提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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