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读后感悟 《药》读后感(7篇)

《药》读后感是指读者在阅读鲁迅的小说《药》之后所产生的感想、启发或者思考。通常是对作品的主题、情节、人物、结构、语言等方面进行分析和评价,以及对自己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反思。以下是有关于《药》读后感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药读后感悟 《药》读后感(7篇)

《药》读后感1

“药”是一颗沾满了革命者鲜血的人血馒头,它医治不了痨病;“药”是为了争取民族光明而牺牲自己,是革命烈士的伟大精神,它可以拯救全民族。

“馒头”可以给人温饱,血腥的“人血”却令人可怕的不寒而栗。鲁迅的《药》里的华老栓为了救自己的孩子,迷信地认为这样的馒头可以救人一命,不惜把所有的积蓄,替儿子买来人血馒头,这是一种何等伟大而又无奈的父爱啊。而他的表现在反映其温厚、朴实的温情的时候又反映出当时中国社会充斥着地愚昧、无知和迂腐,这使得本该善良的人、感人的举动都被烙上了血红的烙印,让人不觉有丝丝的反胃。

亲情与现实之间的无奈,封建与进步二者的矛盾,显示出鲁迅先生对于文中那些生活在底层的民众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更显示出鲁迅先生对当时社会现状的不满,失望和迫切想要改变现状的心境。

鲁迅先生对于中国社会无知生活的不满和客观的谴责,在文章中随处可见。这些生活在旧社会地层的小人物的点滴,使得鲁迅先生写起文章来,除了保有中国人充满人情味,敦厚的感情外,更有西方人实事求是,忠于现实的理性精神。《药》这篇文章暴露了当时社会的现状,也是一篇倡导革命的文章,鲁迅在文中急于唤醒沉睡多年的中国百姓被禁锢的心灵。

《药》读后感2

鲁迅先生是如此独特,,如此博大,以致于人们对他总有说不完的话题,他写的小说——《药》,把当时的社会现实揭露得淋漓尽致。

《药》是愤怒揭露“吃人”的封建制度的名篇,在这里,不仅有被愚昧、迷信“吃掉”的普通百姓,还有被封建专制的屠刀“吃掉”的年轻革命者。

是药?——是人血馒头

是药?——是愚弄,毒害百姓的鬼话

不是药吗?——是药。反映苦难,深挖病根,引起疗救者的注意,是一剂医治社会的良药。

华老栓夫妇对儿子的爱是发自内心的,但由于当时社会的扭曲,使他们的爱也变得扭曲。他们从刽子手手中买来人血馒头为儿子治病,为了这个“药”,华老栓用了一生的’积蓄,为了这个“药”,华老栓把别的事都置之度外,虽年老体迈,但却还“迈步格外高远”。为了这“药”,华老栓弯下了他那本只不起来的腰,皱瘪的脸上挤出苦涩的笑容。为了这“药”华大妈不知过了多少个不眠之夜,不知流了多少泪水……可见,当时人们身上的封建思想,是何等的牢固!

夏瑜,作为一个资产阶级民主战士,其革命精神、革命意志、革命信心是无可厚非的。但从历史的、政治的角度来说,其失败也是必然的。在当时复杂的历史时期,资产阶级的本质决定了他们不能承担领导中国革命走向胜利的重任。

文章的结尾处,写到夏四奶奶去上坟遇见了华大妈。当时的夏四奶奶踌躇、羞愧,但又硬着头皮。这恰好反映了夏四奶奶矛盾重重的心理。然而,在平常人看来,一个母亲去给自己的儿子上坟是一件正常不过的事情,为什么又羞愧呢?——故事发生在扭曲的社会里,而夏四奶奶当时的身份是:一个被处决了的罪犯的母亲,在社会上将承担多大的压力是可想而知的,所以她无地自容,而产生这一系列现象的原因在于夏瑜参加革命并为之献身,废除旧的社会制度进行革命,固然是十分好的。况且,夏瑜不是人民大众的敌人而是统治阶级的敌人,他所进行的革命不但没有得到家人与人民的理解与支持,失败后留给人民的是怨恨,留给家人的是羞辱。

《药》读后感3

陈独秀主办的《新青年》是在20世纪二十年代中国一份具有影响力的革命杂志,宣传民主与科学,提倡新文学反对旧文学。不少文人和爱国志士在其发表文章,我们可以从中触摸到作者一颗关注华夏民族命运的拳拳之心。其中鲁迅的白话作品给世人留下了极深的印象,他的作品显示了文学革命的实绩,标志着《新青年》提倡的文学革命已经突破单纯理论的倡导。

《药》是鲁迅众多白话小说中的一篇,该文以辛亥革命味背景,剖析当时中国社会群众心态和解读只是分子灵魂的凝重而沉郁顿挫的杰作。

药是解除人类病痛之根本,上医医国,其次治人。饱蘸志士鲜血的.“药”原本是解除民族危机的志士之血,却被误用去医治一个小百姓家中独苗的痨病,老栓花掉其一生的心血和寄予全部希望的“人血馒头”最终没能医治好小栓的病,“人血馒头”最终变为“丛冢馒头”,从而酿成国疾、人病两不治的悲剧,这不仅是家庭的悲剧,更是社会的悲剧。

作者以药这一独特意向,令人难以忘怀的勾勒出辛亥革命时期革命与愚昧共存,麻木的人们处在愚昧混沌状态中,革命被愚昧无情扼杀,革命人士热血空掷的历史悲剧,同时也揭露了辛亥革命失败的社会根源,引人深思。

不论道路有多么艰苦,革命仍会进行,历史不会因此止步,在一幕幕渗透着悲凉的场景中,小说结尾部分瑜儿坟头的花环让人看到了希望,坟头与花环生与死的强力冲击,把绝望、虚无、悲观与希望、乐观、信念糅合在一起,所以这不是一个结局,而因是一个漫长而艰难的旅程的开始。

有人说,《药》是歌颂革命者夏瑜的,也有人说,是揭露黑暗统治的,有人说是批判群众的落后与麻木,也有人说是批评革命者的脱离群众。不管是什么,在鲜活的历史面前,寻的医国之良药,将人们从麻木中唤醒,是每个革命人士的必经之路。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药》读后感4

鲁迅先生的小说——《药》,把当时的社会现实揭露的淋漓尽致。在此,我尚且不谈与主题相关的问题,只说一下我对文中两个小细节的看法。

华老栓夫妇为其儿子所做的一切是不是平常父母对于自己子女的“爱”。乍一听,问题好象十分荒谬:父母对子女的关心不是伟大的“爱”吗?可在被扭曲的社会现实下,事情往往是难以想象的;正如现在的人们难以理解“套子里”的别里可夫。虽然如此,可文中的一些细节往往使人发出诘问:为这“药”,华老栓倾出了医生的积蓄;为这“要药”,华老栓“仿佛抱着一个十世单传的婴儿,别的事情都置之度外”,虽年老体迈,还“迈步格外高远”;为这“药”,华老栓弯下了本已直不起的腰,皱瘪的脸上挤出枯涩的笑容;为这“药”,华大妈不知度过多少个不眠之夜,不知流了多少泪水(此诚可想而知)……所以这一切不多浸满了父母对儿子的’爱吗?可我倒要问一句:如果华老栓夫妇不是只有一个儿子,而是有许多个儿子,足可以给华氏传宗接代,本就贫穷不堪的华老栓会不会倾出大半生的积蓄为不可救药的儿子买“药”呢?答案可想而知:华老栓是不会这么做的。因为他还有别的儿子,足可以使华氏香火不灭。所以,这“爱”就有问题。

你想啊,尽管封建思想开始土崩瓦解,但象华老栓这一类人,“思想蛀虫”已经侵蚀到了他的脑髓,从根本上已经无法改变。他的脑子里充盈着“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封建道德,华大妈也被“三从四德”束缚的难以换气,所以为了华氏的香火,为了到阴间向华氏的列祖列宗有个交代,他们竭力保住独苗苗的命根,不惜付出一切代价,甚至用别人儿子的命来“移植”。他们“爱”的出发点就与平常父母对子女的爱的出发点有着本质的区别,又怎能说是父母之“爱”呢?他们所做的一切,只不过是为了完成他们的人生的重大使命——传宗接代,基于这一点,表现在儿子神圣就成了“爱”的假象。与其说华老栓夫妇的所作所为是对儿子的“爱”,不如说是对华氏祖宗的“孝”。这不也是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人们身上的封建枷锁何等之紧,何等之牢吗?

《药》读后感5

“药”是什么?能治病?救人性命?还是能普度众生?在这篇短小精悍的文章里,鲁迅先生依旧用他风格鲜明的辛辣讽刺手法,以笔为刃,直插封建礼教的腐朽,血淋淋地将人性淋漓尽致地剖析。

华大妈包括老栓,以及周围所有的人,全都对这个“药”深信不疑。并且这似乎是一个潜规则,所有的人都觉得这是救命的东西,而也只有“救命的事”才会去找这个“药”。老栓去拿“药”的时候,看到三三两两的人鬼似的在那里晃,哈,可不就是鬼么,人性愚昧到连鬼都不如,可是,鬼可是又向来比人机灵。“带血的馒头”拿到老栓面前的时候,他手抖着不敢拿,虽然他见着那一点红的时候,也是害怕甚至于有一点怀疑的,但他却不说,也从来没有问什么,默默看着,忍受着,为什么?很简单,大家都这样,这就是人性。一个如此,两个都如此,都说中国人的劣根性,其实是事实就要承认,只有敢于直面腐烂的内心,才能得到最真实的新生。如果一直逃避,大家都逃避,那得到的只能是华丽外表下厚厚的污泥。至此,我总算理解了鲁迅先生为什么会选择弃医从文,因为身体的病,好治,心里的毒,难医,即便有了健康的身体,也无济于事。回来的时候,光辉照到了大道上,照在了金色牌匾上,那几个字,古_亭口,什么地方?英雄就义之地啊。可惜他并不知道,他只满心欢喜的揣着血馒头回家……

拿到馒头的小栓,也似乎被这凝重的气氛和郑重的凝视感染,觉得心里很怪,手里捏着的仿佛不是馒头,而是自己的性命一般。而他确实也猜对了,可是性命却最终没有捏在自己手里。在小栓吃药的时候,店里面的客人讨论着阿义,大家众口一词,当有人说可怜阿义时,却都停顿停滞了。在我看来,最可恶的不是作恶,也并非伪善,而是令人绝望的愚昧。愚昧到对自己不辨人鬼,对别人善恶不分。从来不去想一想为什么这么做,为什么没人说,为什么……如此愚昧。

而结尾,不出意料地,小栓死了。而且非常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最后华大妈和他们的“救命恩人”阿义——他的奶奶一起上坟。阿义英勇就义,而他的血蘸着馒头,被小栓吃了,结果小栓还是死了。两个坟中间隔着一条路,就意味着清醒与沉睡,永永远远不可能有同等的地位。树上乌鸦冷眼旁观,安静诡异,这华大妈似乎卸下了一个“重担”,如果这样就得到解脱,那大概大家都会在愚昧冷漠而腐败的人性当中走向灭亡。但索性,乌鸦最后高高地飞起,向着天空一冲而去,啊,原来世间还是有眼睛在看着,原来至少还有乌鸦——是清醒的。

《药》读后感6

这个暑假,我读了鲁迅先生的一些短篇作品,其中一篇《药》第一次看的时候很诧异,也不是很懂,一共读了五遍,才基本理解了,也有了一些感想。

《药》主要写了老栓夫妇的儿子得了一种病——“痨病”,在那时是难一治好的。他们就听信别人的谣传,夜里托人高价买来了一种药“人血馒头”(当时都认为吃了沾有别的孩子血的馒头,就可以延长自己孩子的生命),然后满怀希望地让儿子小栓吃了这特殊的药,可结果儿子小栓还是死了。后来,母亲去儿子的坟头,碰见了隔壁坟也有一个母亲给儿子上坟,她并不知道隔壁坟埋着的就是死后血被用来做人血馒头的小孩。

说实话,刚看这篇文章的时候有点害怕,也有很多疑问。有病为什么不去医院看呢?还有就是那个被用来做人血馒头的孩子只不过偷了一点东西,怎么大人就把他打死了?后来我又认真看了几遍,还和妈妈进行了讨论,明白了那个时候封建迷信和科学落后使人很愚昧,鲁迅先生用讥讽的语言、用简单的一个“药”字引出了一个令人深思的故事。

在故事中有一段描写让人害怕和震惊:“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一个浑身黑色的人站在老栓面前,眼光正像两把刀,刺得老栓缩小了一半。那人一只大手,向他摊着;另一只手却撮着一个鲜红的馒头,那红血竟还一点一点地在往下滴着……

这个故事让我们明白封建社会的无知和一些所谓的礼教是致人于死地的原因,鲁迅觉得真正医好的药,不是什么人血馒头,是人们需要有抗争的精神。

《药》读后感7

今天我读了一本名叫《小乔治的神奇魔药》。这本书的作者是:罗尔德·达尔。这本书的主人公有:乔治·克兰基,克兰基先生,克兰基太太,姥姥。这里面最主要讲我来了的就是:乔治·克兰基。他发明了一个魔法药水。因为他最烦的是他姥姥。他姥姥的嘴又臭,牙又黄,嗓门又大,而且穿的很邋遢。乔治想:我做一瓶魔药,让姥姥喝了,他不就消失了吗?乔是想着想着,就往碗里加了好多好多东西。然后在锅里煮沸煮沸。他加了至少有100多种东西。

她的’姥姥喝了下去,瞬间肚子变得好大。然后慢慢的,长的好大好大,把楼都撑破了。腿变的比棍子都要细。然后他又让他们家的鸡喝了一口,也是,首先肚子变得好大好大,然后慢慢都变得好高好高。

后来他的药水用完了,刚好她的妈妈也回来了。妈妈看见了,她的姥姥变得好高好高,就奇怪的问乔治:乔治,你的姥姥怎么变成那么高?乔治说,我给他喝了我做的神奇魔药,给咱家的鸡也喝了。然后接着他的爸爸也回来了,他的爸爸说,再做一点魔药。然后,乔治就按着原来的方法做,又做了一锅。但是这一锅他又给姥姥喝了一下,姥姥没有变大,而且还变小了。越变越小越变越小,后来不见了。

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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