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卫生宣传周活动方案策划书(精选11篇)

水是我们赖以生存的资源之一,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是离不开水的资源。随着社会科技的发展,我们的环境污染也日渐的严重起来。而我们平时生活中使用水并不能像以前一样可以随意的使用,要注意水的卫生问题。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饮用水卫生宣传周活动方案策划书,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饮用水卫生宣传周活动方案策划书(精选11篇)

饮用水卫生宣传周活动方案策划书1

为加大饮用水卫生安全知识宣传力度,增强全民饮用水卫生安全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良好氛围,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xx年饮用水卫生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xx4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的和意义

近年来,我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依法履行职责,积极采取措施保障饮用水卫生安全,会同有关部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城乡饮用水卫生安全状况得到很大改善。但也应当看到,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饮用水卫生安全形势依然十分严峻,饮用水监测能力滞后、协调机制及相关制度有待完善、监督监测力度需要加大。为了增强社会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引导群众科学认识和正确对待饮用水卫生安全问题,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氛围,加大社会监督力度,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宣传周活动的统一部署,开展“饮用水卫生安全宣传周”活动。

二、活动主题20xx年饮用水卫生宣传周的主题为:“关注饮水卫生,共享健康生活”。

三、活动时间20xx年5月13日至19日开展“20xx年饮用水卫生宣传周”活动。5月13日上午10点30分在xxxx门前广场举行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

四、活动安排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由市卫生局统一组织,市卫生监督所、市疾病控制中心、xx区卫生局(包括监督所和疾控中心)、xx市水务集团、物业公司代表等共同参与。其他区、县(市)结合实际情况,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同时在本辖区组织开展宣传活动。

五、宣传内容

(一)法律法规

1.《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2.《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

3.《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

4.《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二)生活饮用水卫生常识

六、宣传形式

(一)举行饮用水卫生宣传周启动仪式。各区、县(市)要在5月13日举行饮用水卫生宣传周启动仪式,营造宣传周活动的热烈气氛,促进各界重视和公众参与,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二)广泛开展媒体宣传。各区、县(市)要在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网站设立饮用水卫生宣传周专栏,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等媒介,重点介绍饮用水卫生知识及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情况,并对广大群众关注的饮用水卫生问题进行解疑释惑,引导群众形成科学的饮用水安全理念和正确的饮用水安全行为。

(三)认真组织开展现场咨询活动。各区、县(市)要积极组织饮用水卫生专家和技术骨干深入城市社区、农村、学校、繁华商业区及供水单位,举办现场咨询活动,广泛讲解饮用水卫生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知识。同时,可利用快速检测设备和车辆,开展现场水质快速检测服务,直观展示卫生监督工作。

(四)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各区、县(市)要发挥互联网站和卫生监督投诉举报电话的作用,积极受理群众的投诉举报,并给予及时处理,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要认真听取、收集群众对饮用水卫生相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区、县(市)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饮用水卫生宣传周活动,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并借助宣传活动,增强群众对卫生监督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二)广泛动员,确保实效。各区、县(市)要结合本地实际,争取新闻媒体支持,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上刊登饮用水卫生宣传知识,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深入街道、社区、乡村等基层地区,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支持作用,落实好宣传周各项活动,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三)认真总结,积累经验。宣传周结束后,各区、县(市)要对组织安排、宣传报道、宣传效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和不足,并于xxxx日前,将总结和宣传周活动统计表报市卫生监督所,并由市卫生监督所汇总整理,将xx市总结于xxxx日前报送市卫生局(所有上报材料电子版即可)

饮用水卫生宣传周活动方案策划书2

为加大饮用水卫生安全知识宣传力度,增强全民饮用水卫生安全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良好氛围,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xx年饮用水卫生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xx〕291号)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的和意义

增强社会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引导群众科学认识和正确对待饮用水卫生安全问题,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氛围,加大社会监督力度。

二、活动主题

20xx年饮用水卫生宣传周的主题为:“科学认识饮用水,健康惠及千万家。”

三、活动时间

20xx年5月13日至19日开展“20xx年饮用水卫生宣传周”活动。

四、宣传内容

(一)法律法规

1、《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2、《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

3、《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

4、《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二)生活饮用水卫生常识

五、宣传形式

(一)广泛开展宣传。卫生院及各村卫生室设立饮用水卫生宣传周专栏,重点介绍饮用水卫生知识及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情况,并对广大群众关注的饮用水卫生问题进行解疑释惑,引导群众形成科学的饮用水安全理念和正确的饮用水安全行为。

(二)认真组织开展现场咨询活动。卫生院组织饮用水卫生宣传小组深入农村、学校、及供水单位,举办现场咨询活动,广泛讲解饮用水卫生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知识。

(三)开展控管水人员教育和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培训活动。对控管水人员讲解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知识,提高控管水人员责任意识和控管水能力。对卫生监督协管信息员进行技术培训,规范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和信息报告工作,不断提高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质量,为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四)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各村卫生室要发挥12320卫生热线和卫生监督投诉举报电话的作用,积极受理群众的投诉举报,并给予及时处理,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要认真听取、收集群众对饮用水卫生相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高度重视饮用水卫生宣传周活动,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并借助宣传活动,增强群众对卫生监督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二)广泛动员,确保实效。要结合本地实际,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深入街道、社区、乡村等地,落实好宣传周各项活动,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三)认真总结,积累经验。宣传周结束后,请村卫生室也要作专题宣传,并做好小结给卫生院,由卫生院将总结及报表盖章后交到监督所。

20xx年饮用水卫生宣传周参考宣传用语

一、饮水安全你我参与,健康保障人人共享。

二、水,生命之源;水,健康之本。

三、保障饮水安全,共建和谐社会。

四、饮水卫生点滴关爱在身边。

五、安全饮水,健康生活。

六、关爱群众生活,注重饮水健康。

20xx年饮用水卫生宣传周活动统计报表

市制作展板(块)制作发放宣传单/册、宣传物品(份)宣传活动媒体报道(次)宣传次数进城市社区0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开办专题栏目(个)受益人数手机短/彩信(条)进农村制作播放各类公益广告(条)现场咨询活动制作张贴宣传海报(张)进学校合计宣传次数受益人数宣传次数受益人数进繁华商业区宣传次数受益人数现场水质快检服务(次)接受咨询(件)收到建议(条)受理投诉举报情况处理举报(件)特色做法对宣传周活动的意见和建议:

填表人联系电话

单位盖章

二一三年月日

饮用水卫生宣传周活动方案策划书3

为广泛宣传饮用水卫生知识,增强全民饮用水安全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良好氛围,确保全民饮用水安全,按照秭卫监函【2013】13号文件(关于开展2013年饮用水卫生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制定我乡2013年饮用水卫生宣传周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广泛宣传饮用水卫生知识,增强全民饮用水卫生安全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主题

科学认识饮用水,健康惠及千万家”

三、活动内容

(一)举行饮用水宣传周启动仪式,张贴关于饮用水宣传的活动标语,营造宣传周活动的热烈气氛,促进各界重视和公众参与,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二)广泛开展媒体宣传。利用网络等媒介,重点介绍饮用水卫生知识及本地饮用水卫生工作情况。

(三)开展现场咨询活动。积极组织卫生监督人员深入社区和学校举办一次咨询活动,内容为:饮用水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知识,并对广大群众关注的饮用水卫生问题进行解疑释惑,引导群众形成科学的饮用水安全理念和正确的饮用水安全行为。

(四)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公布生活饮用水举报投诉电话,积极受理群众的投诉举报,并给予及时处理,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要认真听取群众对饮用水卫生相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本次宣传周活动,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宣传周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实施好宣传活动。

(二)紧紧围绕宣传主题,结合本地实际,针对辖区内饮用水卫生现状及监管工作情况,深入开展宣传活动,要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落实好宣传周各项活动,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三)积极争取新闻媒体支持,在网络上刊登有关饮用水卫生安全知识,营造政府重视、群众参与、媒体支持、社会关注的宣传氛围。

(四)宣传周活动结束后, 2013年6月6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包括活动方案、活动总结、统计报表、图片资料)等报秭归县卫生监督局办公室
秭归县XX卫生院
二0一三年五月十六日

饮用水卫生宣传周活动方案策划书4

为加大我校饮用水卫生安全知识宣传力度,增强全民饮用水卫 生安全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 的良好氛围,按照上级相关部门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 本方案。
一、成立此次宣传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刘德金
副组长:谢明
成员:校委会成员及各班班主任

二、活动目的和意义
增强社会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引导全校师生科学认识和正确 对待饮用水卫生安全问题,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氛围,加大社会监督 力度。

三、活动主题
本次饮用水安全健康教育宣传活动的主题为:

关注饮水卫生,
共享健康生活”。

四、活动时间
2014年12月至2015年3月。2014年12月为准备阶段;2015 年1月为重点阶段;2015年2-3月为推广普及阶段。

五、宣传内容

(一)法律法规

1.《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2.《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

3.《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

4•《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二)生活饮用水卫生常识

六、宣传形式

(一)广泛开展宣传。学校设立饮用水卫生宣传周专栏,重点 介绍饮用水卫生知识及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情况,并对广大师生 及周边群众关注的饮用水卫生问题进行解疑释惑, 引导广大师生及周 边群众形成科学的饮用水安全理念和正确的饮用水安全行为。

(二)认真组织开展现场咨询活动。学校组织饮用水卫生宣传 小组深入学校及周边举办现场咨询活动,广泛讲解饮用水卫生相关法 律、法规、标准及知识。

(三)开展学校控管水人员教育和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培训活动。 对学校控管水人员讲解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知识,提高学校控管水 人员责任意识和控管水能力。对学校卫生监督管理人员进行技术培
训,规范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和信息报告工作,不断提高卫生监督管 理服务质量,为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四)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积极与当地卫生监督部门协作,充 分发挥卫生监督投诉举报电话的作用,向当地卫生监督部门积极反映 师生及周边群众的投诉举报,并给予及时处理,切实维护广大师生及 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要认真听取、收集广大师生及群众对饮用水 卫生相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饮用水卫生宣传周活动方案策划书5

一、宣传目的

广泛宣传饮用水卫生知识,增强全民饮用水卫生安全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主题

“关注饮水卫生,共享健康生活”。

三、活动时间

2012年5月13日—5月19日

活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12年5月2日至5月12日)。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制定实施方案,筹备宣传周活动,印刷制作有关标语、展板、宣传册、画报等宣传资料。各单位要积极准备宣传周活动,确保宣传周活动如期开展。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12年5月13日至5月19日)。主要工作是举行饮用水卫生宣传周启动仪式,集中力量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咨询与服务活动。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12年5月20日至6月5日)。总结宣传周工作情况、经验及宣传效果。

四、活动形式与内容

(一)举行宣传周启动仪式。县卫生局将在5月13日举行饮用水卫生宣传周启动仪式,营造宣传周活动的热烈气氛,促进各界重视和公众参与,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二)广泛开展媒体宣传。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网站设立饮用水卫生宣传周专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立饮用水卫生室外宣传专栏;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等媒介,重点介绍饮用水卫生知识及本地饮用水卫生工作情况,并对广大群众关注的饮用水卫生问题进行解疑释惑,引导群众形成科学的饮用水安全理念和正确的饮用水安全行为。

(三)开展现场咨询活动。县卫生监督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饮用水卫生专家,各镇卫生院挑选卫生监督协管技术骨干深入城市社区、农村、学校和繁华商业区,举办现场咨询活动,广泛讲解饮用水卫生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知识。同时,县卫生监督所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利用已配置的检测设备和车辆,开展现场水质快速检测服务。

(四)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卫生监督投诉举报电话的作用,积极受理群众的投诉举报,并给予及时处理,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要认真听取群众对饮用水卫生相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宣传周活动,县卫生局成立饮用水卫生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负责宣传周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要紧紧围绕宣传主题,结合我县实际,针对饮用水卫生现状及监管工作情况,深入开展宣传活动,要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发挥好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支持作用,落实好宣传周各项活动,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三)要积极争取新闻媒体支持,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上刊登有关饮用水卫生安全知识,营造政府重视、群众参与、媒体支持、社会关注的宣传氛围。

(四)宣传周活动结束后,各镇卫生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监督所要及时全面总结活动开展情况。

饮用水卫生宣传周活动方案策划书6

一、活动主题

科学认识饮用水造福千家万户

二、活动时间

2013年5月13日至19日

三、活动内容

(1) 开展饮水知识进社区和农村普及活动。市本级及各地要组织专业骨干,深入城市社区和乡镇农村,通过发放饮用水知识宣传页、举办居民组(队)咨询会、组织开展水源卫生防护、供水设施保护及饮用水检测、消毒等观摩实践活动,让广大基层群众获取饮用水卫生科学知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促进社会大众自觉形成良好的饮用水卫生行为习惯,积极参与和支持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

(2) 开展饮水卫生知识专项宣传。市本级及各地要在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机构**上设立饮用水卫生宣传周专栏,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等媒介,针对社会公众关注的饮用水与健康问题,组织专家力量,深层次开展饮用水卫生专题知识宣传,解疑释惑,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社会形成科学的饮用水安全理念和正确的饮用水安全行为。

(3) 开展供水管理人员教育和卫生监督管理培训活动。市本级及各地要积极组织专业人员,对供水单位及供水设施的供管水人员讲解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知识,提高供管水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供管水能力水平;对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开展服务及技术培训,规范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工作,不断提高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质量,为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四)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各地要切实发挥好12320卫生和卫生监督投诉举报作用,积极受理群众投诉举报,认真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同时,要认真听取群众对饮水卫生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工作措施。

三、工作要求

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制订地方活动计划,认真组织实施。要调动社会各界的参与,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支持作用。宣传周活动结束后,各级各部门要及时全面总结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将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汇总、总结,并于2013年6月8日前将活动工作总结和统计报表(纸质版及电子版)、相关**资料等报市卫生局食安科。

饮用水卫生宣传周活动方案策划书7

一、检查依据和内容

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17051-1997)、《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生活饮用水检验规范》和《卫生部关于印发**年国家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检查内容:开展集中式供水单位基本情况调查;监督检查集中式供水单位(含自备水源水厂供水单位)的饮用水生产过程和卫生管理情况;抽检集中式供水单位的进厂水(水源水)、出厂水、末梢水水质卫生状况;开展集中式供水单位量化分级试点工作;对城市二次供水设施的卫生管理情况和水质卫生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统计对违法单位的查处情况。

二、检查范围及方法

(一)范围:检查全部镇级以上(含镇级、日供水量大于1万)的集中式供水单位(含单位自备水)和抽查地级市二次供水设施的水质及卫生管理情况。

(二)水质检验水样数、检验项目

水质检验水样数、检验项目按附表1要求进行。

(三)基本情况调查及表格填报方法

1.供水单位基本状况调查:对全部镇级以上的集中式供水单位按附表2要求进行调查登记,每一个独立供水单位(水厂)填写一份,然后逐级汇总上报。

2.卫生管理情况调查:对镇级以上的集中式供水单位的卫生管理情况均应按附表3内容进行调查,然后逐级汇总上报。

3.二次供水单位卫生管理情况:各地市随机抽查的有代表性的30个二次供水单位按附表4内容进行调查,然后汇总上报。

4.水质检验结果填报:各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附表1的检验项目进行检验,并按附表8内容进行填报,送同级卫生监督所汇总上报。各地卫生监督机构根据附表8内容填写附表5、6、7的表格,然后逐级汇总上报。

5.各地监督机构对镇级以上的集中式供水单位的违法行查处情况按附表9汇要求进行汇总,然后逐级上报。

三、工作要求

各地相关卫生部门应规范监督检查程序和检查记录,认真审核、按时上报检查结果,保证本计划执行质量。

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应写明检验值、规范限值、检验结论等,市级卫生监督机构应对检验结果进行分析、评价,并按本计划规定的格式汇总填报。

对于监督检验不合格的样品,应及时通知供水单位,必要时要进行采样、检验及结果报告全过程核实确认,保证结果准确无误。

四、时间安排

(一)培训及准备工作:**年5月~6月各市进行本次监督检查的培训、宣传及准备工作。我厅将于6月中旬举办监督员和水厂负责人管理技术人员培训班。

(二)监督抽检时间:5月30日前各地将工作计划报省卫生监督所。7-9月进行集中式供水单位和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包括水质监测。

(三)上报时间:10月10日前各市卫生行政部门将汇总结果和本次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含电子版本)上报省卫生监督所。

(四)总结检查时间:11月中旬进行全省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专项检查总结工作。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饮用水卫生宣传周活动方案策划书8

根据全县创建文明县城的精神,按照《测评操作任务和任务分解手册》的要求,结合残联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和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提高残联干部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文明县城创建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文明城市建设、美丽乡村建设、传承红色基因、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等六个方面的试点工作内容,不断提升全体干部职工文明素质、社会文明程度和幸福指数。

三、创建内容

1、创建廉洁高效的办公环境。

2、创建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

3、创建洁净优雅的公共环境。

4、创建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

四、实施措施

(一)、组建机构,成立创建领导小组

组长: 钟友明 理事长

副组长:俞小平 副理事长

组员: 袁德奇 刘光辉

(二)、实施步骤

1、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全面部署。制定《实施方案》,召开文明创建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创建工作。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有关创建文明单位的文件精神,充分调动广大职工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对创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创建目标和要求,引导干部职工提高认识,自觉参与。

2、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集中创建。 严格按照我县创建市级文明县城考评指标体系及任务分解表的考核标准,集中时间、人力、物力全面实施创建,坚持硬件、软件一齐抓,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做好创建工作材料的积累,全面完成创建任务。每月开展一次有关文明创建工作、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学习活动。加强对创建工作的具体指导,及时总结成绩,查找不足。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直至达到验收标准为止。

3、第三阶段:巩固提高,整体推进。 我会将从工作机制、考核奖惩等方面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创建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坚持对照标准,查漏补缺,及时改进,完善提高。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党组会,研究部署文明创建工作,解决文明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创建活动健康发展。

2、对照标准,狠抓落实。围绕创建市级文明县城目标,针对工作中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发挥职能作用,把文明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3、加强“窗口”行业规范化。在各个岗位广泛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讲求职业道德,服务工作标准明确,程序公开,服务规范,诚信守法,建立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

4、加强无障碍服务场所环境建设。无障碍环境,是残疾人走出家门、参与社会生活的基本条件,也是方便老年人、妇女儿童和其他社会成员的重要措施。同时它也直接影响着我县的城市形象。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集中体现,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对提高人的素质,培养全民公共道德意识,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等也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

5加强公共卫生管理,针对本单位目前环境卫生状况不理想、环境卫生设施相对落后、人们的卫生意识不强等现象,自本月开始将紧紧围绕创建市级文明县城这一目标,从根本上治理本单位的:“脏”“乱”“差”现象,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居民的生活素质,努力实现本单位整体面貌有大的改观。

6、巩固创建成果,提高创建水平,确保相关指标全面达标,确保相关资料全面到位,确保相关迎检准备全面落实。总结表彰先进,全力以赴做好迎接创建市级文明县城测评验收工作。

饮用水卫生宣传周活动方案策划书9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若干意见〉的通知》(陕政函〔〕114号)要求,现就我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以下简称“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进一步简化准入程序,改进审批流程,缩短办证时限,提高市场准入便利化水平,优化营商环境,激发社会投资创业活力,促进市场主体加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1.便捷高效。优化工商、质监、国税、地税部门审批流程,依托全省统一使用的并联审批系统,建立信息共享、联合审批机制,减少审批层级和环节,压缩办事时限,提高审批效率,为市场主体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2.规范统一。全市使用统一的“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审批流程、提交材料清单和申请表格,使用统一的并联审批平台,确保“三证合一”工作规范。

3.依法互认。“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兼具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功能。企业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办理许可审批、资质认定、招投标、金融等业务时,相关部门、单位、机构要予以认可,不得再要求企业另行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4.鼓励创新。妥善解决新旧制度衔接产生的实际问题,对符合方向的改革措施积极予以支持和推广。鼓励各县(区)在多证合一、流程优化、信息共享等方面积极探索,推出程序更为便利、内容更为完善、流程更为优化、资源更为集约的新工作模式。

二、改革内容

(一)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

对我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依托企业注册登记并联审批平台,按照“一表申请、一窗收件、并联审批、核发一照”的模式,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国家税务部门、地方税务部门分别办理、各自发证(照),改为由申请人一表申请,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统一收件,工商、质监、国税、地税数据共享、并联审批,核发加载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号的营业执照。

(二)分步组织实施

x年7月1日前,在市级、市高新区、扶风县先行开展“三证合一”改革;x年年9月1日前,市、县(区)两级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落实到位;x年底前将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税务(国税、地税)登记号合并为社会信用代码,实现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仅加载社会信用代码的“一企一码”营业执照。

(三)设立综合窗口

市级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企业注册登记并联审批综合窗口。各县(区)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的要求,在政务服务中心(市民服务中心)设立企业注册登记并联审批综合窗口(以下简称综合窗口),实行统一收件,统一录入,统一发照。

(四)实现“一表式”申请

申请人只需在综合窗口领取并填写递交一张包含工商、质监、国税、地税相关申请信息的《企业三证合一登记申请表》即可申请办理注册登记,个别有特殊要求的按规定执行。

(五)优化审查环节

工商、质监和税务部门收到综合窗口传送的申请信息和申请材料后,运用本部门的业务系统,同时对申请人的申请信息和材料进行审查,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决定。工商、质监和税务部门做出核准决定后,当日内将核准结果和相应的登记证照号码,推送至并联审批系统。综合窗口将四个部门的登记证照号汇集,打印载有工商登记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号的营业执照,加盖工商部门印章后向申请人发放,全部工作流程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

工商、质监和税务部门作出不予核准决定的,当日内将不予核准理由通过审批系统推送至综合窗口,由综合窗口通知申请人补办相关手续。

三、职责分工

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明确各自职责分工,建立协调机制,落实工作措施,共同推动改革工作顺利实施。

市工商局负责协调全市“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各县(区)工商部门做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

市质监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配合市工商局做好并联审批系统平台维护工作;指导各县(区)质监、税务部门做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建立“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召集,市工商局牵头,市质监局、国税局、地税局、工信局、财政局、政务服务中心参加,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部门负责人主持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指导协调全市“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进展。市级有关部门要按照改革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紧密协作配合,保证新的登记制度顺利运行。各县(区)要充分认识实行“三证合一”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强化组织协调,积极推进本县(区)“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的落实,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二)完善制度措施

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政务服务中心联合制定我市“三证合一”登记管理措施,明确“三证合一”登记工作流程和业务规范。各县(区)政府根据实际制定配套的管理措施。

在改革实施过程中,为便利企业,对实施“三证合一”的企业在宝鸡市行政区域以外从事各类活动,确需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税务登记证的,由质监、国税、地税部门根据企业申请,凭其提交的营业执照,予以制发与营业执照记载的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号相一致的机构代码证或税务登记证,不再另行收取费用。

(三)落实经费保障

市、县(区)政府在推进“三证合一”工作过程中所需经费,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

(四)强化技术支撑

由市工商局牵头,市工信局等相关部门配合,负责市企业注册登记并联审批平台的系统建设和功能开发。各县(区)政府负责本辖区并联审批平台网络运行环境维护和计算机、扫描仪等技术设备保障。

(五)注重宣传引导

各县(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做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政策的宣传解读,及时解答和回应社会关注,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改革工作的良好氛围。

饮用水卫生宣传周活动方案策划书10

为加强利辛县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切实保护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从根本上解决“大桶水”产品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通过遏制无证生产“大桶水”的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大桶水”的产品质量,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和健康。根据市质监局《关于对全市“大桶水”生产加工企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利辛县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监督检查范围

全县大桶水生产加工单位(包括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加工企业和未获证的生产加工单位)。

二、监督检查时间:

从20xx年3月10日至20xx年5月30日。

三、监督检查步骤

本次专项监督检查共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3月10日至3月20日)。制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在电视台、本局网站等媒体发布消息,提示群众消费已获证的产品,引导群众正确消费。对企业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按要求参加市局对大桶水获证企业开展的专项培训。

第二阶段:企业自查阶段(3月21日至4月21日)。下发《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自查表》,要求企业对照表格自查,主要检查:

1、生产条件是否能满足生产要求;

2、生产过程是否严格执行操作程序;

3、产品出厂是否做到批批检验,委托检验项目是否已按规定送检;

4、产品标识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自查报告及整改报告4月20日前报县质监局食品股。

第三阶段:检查抽查阶段(4月21日至5月20日)。主要检查:

1、循环桶是否使用非PC材料制成的循环用水桶;是否使用以回收废旧塑料为原料制成的桶和盖;

2、加工用水源是否符合生活饮用水规范的要求;

3、生产现场环境卫生是否保持发证时的要求;

4、生产过程是否存在手工灌装行为;

5、产品出厂是否做到批批检验;

6、进货、生产、检验、销售记录是否规范;

6、产品标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7、对企业生产的产品进行监督抽查。

摸清全县大桶水生产加工单位的底数,对未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加工单位,严格查处,下达责令停产通知书,在未获证前不得允许生产。

第四阶段:总结汇报阶段(5月21日至5月30日)。监督检查情况由食品股汇总上报市局及县食品委。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做好加工单位的普查、巡查、检查、抽查工作,规范工作程序。

二、按照报送工作开展情况,以便汇总上报。

饮用水卫生宣传周活动方案策划书11

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监理一般规定

(一)水源工程及取水构筑物监理。对打井过程巡回监理。对于下井管和滤料,引地表水的取水工程,水厂泵房、清水池基础开挖等隐蔽工程,要旁站监理,并做好有关照片和记录备查。

(二)机电设备的安装监理。机电设备到工地后,监理人员要对产品质量合格证、企业名称、产地进行认定和记录,严禁使用“三无”产品;对于消毒设备,必须具有卫生部门认证证书;设备安装要求实行旁站监理。

(三)管道施工及入户工程监理。管材到工地后,监理人员要对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法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产品执行标准注册证书、质量认证证书等进行核查记录,禁止不符合卫生标准、未经认证的产品进入饮水工程。管道施工安装实行巡回监理,同时做好监理日记、月报工作。

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监理具体规定

(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要远离污染源,管理设施必须单独成院。单村供水工程一般分为办公室、生产室、体息室三间;联村规模供水工程一般分为办公室、财务室、生产室、消毒室、化验室、体息室六间。

(二)管理院内绿化占地面积不小于管理院总面积的20%。

(三)管理院内、外墙面全部用水泥沙浆或灰粉沙浆粉涮后,用外墙漆进行涂涮美化,不能出现裸砖墙,墙立面距地面1米内应以蓝色为主色调,1米以上以白色为主色调;外墙面要求喷涂宣传标语(红色)、“水利”标识(蓝色)、供水服务(或维修)热线电话等内容。管理房外墙要统一粘贴瓷片美化,内墙要用白色外墙漆或涂料粉刷。一个项目县(市)区工程的外观形象标准要统一。

(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总体质量保证期不能低于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井出现水浑、出沙等问题不能投入使用(施工合同中应明确水源井保质年限不低于15年)。

(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应统一使用高密度pe管及其以上符合农村饮用水安全标准的管材。

(六)管沟开挖深度应达到60cm-80cm,回填土的压实系数应不小于90%,不允许直接将输水管铺设在排水沟内。

三、监理人员工作规定

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监理人员不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包括下列行为:监理人员不到工程现场,检查人员询问时答不上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不按要求做监理资料,对工程存在的问题不提出整改意见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将视情节轻重,将对监理人员给予警告;警告2次后仍不改正的,将记入黑名单,取消其从事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监理资格。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有2人次被记入黑名单,则取消该监理单位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监理资格。

非专业监理人员不得顶岗从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监理工作,一经发现,立即对监理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上报省厅记入不良行为档案。

四、建设单位工作规定

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积极配合监理单位工作,为监理单位提供必要的监理工作条件(合同中约定的食、宿、交通工具、工程地点或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并不得在工作中故意刁难监理人员。监理人员按要求提出工程质量问题时,项目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纠正问题,否则,监理人员应不予签字认可,并及时向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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