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城记》是法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讲述了法国大革命时期伦敦和巴黎两座城市的故事。读完这本书,读者可能会对历史、人性、正义等话题产生不同的思考和感悟,因此双城记读后感通常是指对这些思考和感悟的总结和表达。以下是有关于双城记读后感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双城记读后感1
《双城记》文中人性的思想最令我受触动,比如说狄更斯写的查尔斯吧,他为了他那“神圣的目标”而放弃了地位和财产,这和《复活》中的夏赫留朵夫没什么两样,都一样崇高;为了救人他进入明知有着异常危险的牢狱,他这种“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崇高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不畏艰苦,不屈服恶势力,为了真理,竟不顾生命危险去救人,我实在佩服他。
在这本普普通通的小说里,我仿佛看见了许多不同的人,正直善良的马泰特医生、美丽大方的露西、优雅高尚的查尔斯、忠厚老实的洛瑞、扭曲了人生的德发奇太太、外表冷漠,内心热情的西德尼、豪爽的普洛士小姐、残忍的阴险的埃瑞豪兄弟。
作者在本书歪曲了历史,丑化了封建贵族,事实并不尽然。许多情景,如使马奈特医生含冤入狱的空白逮捕令,都是查尔斯冒着生命危险去救马奈特医生,英国人的首领为了怕别的国家说:“法国贵族欺压老百姓”。想要收买查尔特,用很高的地位和财产来收买,查尔特并没有收钱财的迷惑,查尔特改善欺压百姓的不懈努力的故事。
主要表现了关爱和行善、反映善恶博斗,爱恨交锋,最后作者所说:“爱总能战胜恨”。恶往往都是昙花一现,都要和作恶者一同死亡,而善则永世长存。”
全面地揭示了英国的社会面貌;议会政治的黑暗,统治机构的昏聩、金钱社会的罪恶、人民大众的贫穷。
用一个故事来对付自己同时代的的当权者和公众呼吁,暴政会引起暴力,危机近在旦夕,有钱人都应该已慈悲为怀,流血只能造成更多的流出更多的鲜血。
双城记读后感2
《双城记》是英国十九世纪著名现实主义作家狄更斯的作品,被称其迟暮之年的巅峰之作。
法国大革命期间,青年医生马奈特偶然目睹了封建贵族埃弗瑞蒙德兄弟草人命的暴行,因为打抱不平,反被投入巴士底狱,监禁了十八年。出狱后,马奈特之女露茜与仇家儿子达奈相爱。于是,在法国革命的旋涡中,一幕幕家庭的恩怨情仇上演。达奈主动放弃贵族一切,独自到英国做法语教师自食其力,马奈特心怀宽厚,不计前嫌,同意了他们的婚事。婚后的几年生活得比较平静,可是一封来自法国巴黎的.信却打破了平静。那是原来的仆人写的,诉说了自己的不幸。而达奈为去营救仆人,身陷巴黎,被不公正地投入监狱。此刻,马奈特和女儿以及老朋友台鲁森银行老业务员劳瑞先生也赶到。所有人都为营救达奈而奔波着,然而“雅克”的代表人德日发夫妇以及复仇女却丧失理智,挥动着复仇的旗帜,一心将达奈置于死地。就在千钧一发之际,露茜的昔日暗恋者卡屯出现了,他们策划了整个营救计划,因为相貌相似,他甘愿替达奈一死,并且识破了德日发太太想斩草除根的想法。及早让他们撤离,逃过一劫。
故事背景进行了大面积的渲染,让人感受到当时英国和法国不同的社会氛围,尤其是阴森恐怖的法国新政权的描写。法国在推翻了封建贵族等级制度后,很快就陷入了复仇的狂热,极端分子无理由地杀害无辜平民,那私设的法庭上毫无公正可言,一批批的平民走上断头台。而只是那些极为可笑的罪名。在杀戳结束后,人们又开始狂欢,人们毫无是否判断能力,以法庭的裁定作为他们自己的标准。多么恐怖啊!难道这真得是法国大革命吗?
双城记读后感3
《双城记》是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写的一篇小说,它是发生在巴黎和伦敦两个城市之间的故事,所以叫双城记,下面介绍主要人物及关系:
马柰特大夫:故事主人公马奈特大夫初次登场,即已是一具白发苍苍,形容枯槁的活尸,一台只会埋头做鞋的机器,完全丧失了理智和感情。他给人从狱中搭救出来,“死”而复生,逃离曾经那样亏待他的法国。五年之后,已经在伦敦僻静的街角安居乐业,往时遭受迫害的阴影仍频频进逼,骚扰他的梦境。
露茜·马奈特:马奈特医生的女儿,娇小轻盈的漂亮身材,一头丰厚的金发,一双和银行的劳瑞先生的目光相遇时带着询问神情的蓝眼睛,一个具有幼嫩光滑的奇特功能的前额。后和夏尔·达柰结婚。
夏尔·达柰:发育良好,模样端庄,面庞饱受日晒,是一副年轻上等人的派头,他的叔叔埃弗瑞蒙德侯爵曾凭御赐空白捕票断送了马奈特大夫的前半生。
德发日夫妇:巴黎圣安东区一家酒铺的老板,曾是马奈特医生的旧仆。他的酒铺是革命团体秘密联络的’据点,但是对太太欲将马奈特大夫一家斩尽杀绝的密谋,他并未染指。
西德尼卡顿:利用貌似达奈的条件,李代桃僵,打破了德发日太太的疯狂的复仇计划。
为了深爱的露茜,代替她的丈夫上了断头台。
双城记读后感4
前些日子借了一本超厚的世界名著《双城记》,看了几章后,我决定还了它,实在没意思,而且又看不懂,今天我借了它的减肥版,总算看完它了。书中人物其实很多,但人物的各种关系又是那么的令我意想不到,主人公是一个曾在巴士底狱当了18年的囚徒马内特医生,她的女儿露茜,他的女婿查尔斯…
英国和法国就是所谓的双城,小说的背景也就是法国大革命,我是学历史的,关于法国大革命我是清楚的,联系到小说中,我真想问一下,是真的吗?小说嘛,多半是虚构的,看完之后,给我的印象是:狠毒的`得法热夫人,无辜的查尔斯,好得无话可说的西得尼`卡登先生,忠心的女仆人普罗斯,热心肠的贾维斯`劳里先生我对好人总有一种好感,对坏人总有一种厌恶感,不奇怪啊,每个人都这样,除非他是超级好人,对坏人存有仁慈的心,或者他是超级大坏蛋,对好人总有一种感觉,“他们好虚伪啊!”其实这也不奇怪的,事实就是如此嘛!一群虚伪的家伙。得法热夫妇去找露茜,原以为要帮她的丈夫查尔斯,其实是害了她的丈夫再次入狱,并且最终导致卡登先生的死。我本人觉得卡登先生很讲义气,重感情,他第一次见露茜就爱上她,虽然表白遭到拒绝,但对她的爱仍不改变,最后为了露茜能和她丈夫团聚,为了露茜不再伤心流泪,他去监狱和查尔斯调包了,用自己的命换了露茜的幸福,不能不说他是令我最受感动的一个人物。
双城记读后感5
《双城记》是狄更斯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由狄更斯发表的作品,是他迟暮之年的巅峰之作。
我同我的孩子们和朋友们演出威尔基·柯林斯先生的戏剧《冰海深处》的时候,第一次构思了这部小说的主要想法。那时候,我产生了一种强烈的愿望,想亲自把这种想法体现出来;于是我驰骋想象,刻意精心而且兴趣盎然的追踪一个敏锐细致的旁观者非表现出来不可的`那种心情感受。
我对这个想法越来越熟悉,同时它也就随之逐渐形成了目前这种形式。在整个写作过程中,我的心神意志完全为它所控制而贯注其中;迄今,我已经证实无误,这些卷页中的所作所为和所遭所受,宛如确实都是我自己亲身的所作所为和所遭所受的一样。
无论何时在书中提及(即令是仅仅略为涉及)法国人在革命以前或革命期间的情况,都是在对最可信赖的目击者确信无疑的情况下如实引述的。我的希望之一始终都是想多少增添一点点大家欢迎而且生动的方式,用来了解那个惊心动魄的时代,固然,要想给卡莱尔先生的那本令人惊叹之作所包含的哲理,增添任何一点点东西,则是谁也不能奢望的。
总结:《双城记》这部历史小说的创作动机在于借古讽今,以法国大革命的历史经验为借鉴,给英国统治阶级敲响警钟。
双城记读后感6
《双城记》是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的作品。顾名思义,他记叙了两个城市间的故事。整个故事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记叙了露茜以及她所爱的人们的悲惨命运。
作者创作这部小说的时期,正是英国和法国历史上最黑暗的时期。“国王和王后相信什么都不会改变。”作者的这句话让人发笑,觉得太天真太荒谬,而事实的确如此。在这两个国家的首都巴黎和伦敦,人们痛恨国王和一切贵族,而巴黎情况更为严重。贵族们依其权势将他们的仇人送进活坟墓——北塔监狱。主人公露茜的父亲马内特医生,他仅仅因为知道了一个秘密。这部小说是围绕露茜和她所爱的人们在巴黎和伦敦两座城市间徘徊并断送生命。巴黎人民在暴怒之下将国王王后和贵族们打入死牢——北塔监狱。用新型机器——断头台将他们处死以解其恨。露茜的丈夫——查尔斯·埃弗蒙因为是贵族后裔而被打入死牢。可他并没有伤害过穷人,他是无辜的。律师西得尼·卡登与埃弗蒙酷似。他为了露茜和其余她所爱的人们依然代替埃弗蒙登上断头台,并在最后希冀法国的明天会变得美好。
这部小说的主人公是露茜。但我认为露茜的作用不大。她出现的次数不很多,也只说过几句话。主要人物是她所爱的人们。他的父亲马内特医生是法国沙皇统治时期苦难人民的代表;她的丈夫埃弗蒙原来是个贵族,而他从小受母亲的教育,爱护穷人,帮助穷人。从小寄居英国,用自己的努力干下一番事业。他代表了善良的贵族,他的朋友律师卡登为了拯救朋友付出生命的代价,被暴怒的人民送上断头台。他和埃弗蒙都是无辜的,是长期被压迫的巴黎人民害死了他,准确的.说是压迫人民的凶恶残暴的贵族们害死了他,他只是个替代品。他正代表了法国黑暗统治下正义无畏的人民。
这部小说用露茜和她所爱的人们揭露了法国的黑暗统治。而作者所在的英国何尝不是这样的呢?在小说结尾,卡登希望法国明天会变得美好。作者只不过是借卡登之口说了自己的心里话。英国的美好明天正是他的希冀!
双城记读后感7
既然从合上《双城记》这本书到今天二个星期的时间,好多细节都已经忘记了,那就不强求自己,只写一些印在脑袋里的画面,看能不能有所启发好了。
那辆轮子咕噜咕噜地碾过潮湿的泥巴路面的马车,马车上人心惶惶的素不相识相互提防的人,黑暗的丛林边穿着雨衣戴着雨帽任凭雨点溅落的只留下轮廓的邮差。
酒店对面的巷子里,盘旋而上的楼梯,铁架被鞋子踩着发出的声音好像撞击着一扇很久未开的厚厚的铁门,里面是一个老医生,用叮叮作响的铁锤修补着一双一双的鞋子。这房子其实离街道并不远,通过小小的阁楼天窗也照的进阳光,但就是感觉这里的一切都与世隔绝,叮叮的声响在屋内四处撞击着,回绕着,让人揣不过气,也出不去。
那些颗粒无收的佃户,成日的用酒精麻痹着自己,游荡在石质的路板上,摇摇晃晃,贪婪的舔着地上剩余的葡萄酒,然后心满意足的,摇摇晃晃,回家去。
狂妄无忌,轻蔑的视人民为粪土,连撇一眼都觉着脏了自己似的侯爵老爷,安然自得的,一如既往的,坐在椅子上,心却漂浮在高贵奢侈的空气里。
这是法国大革命前夕整个国家氛围的缩影,潮湿,阴暗,麻木,轻浮但总像要发生点什么。
这是一个无可救药的时代,因为人民无法忍受他的阴暗,于是巴士底狱被攻占了,于是侯爵老爷跑到英国去了,于是还有的官僚头目和侯爵老爷没有逃跑成功反过来被革命的人们抓进了监狱变成了罪人,于是时代就变了,悲哀的是你突然发现那种黑暗,并没有变光明,革命党的’头领坐在审判桌上,有的在睡觉,有的没睡觉,有的喝了酒,有的没喝酒,总之,对于犯人的审判不分青红皂白蛮不讲理毫无道理可言,用那永不满足的吃人机器将坏人的脑袋一个个吃掉。你说你是好人,审判团的人说为国家献身才叫好人,任何维护自己利益的话都是狡辩。以前的人们麻木不仁的看着马车后被碾死的人,现在的人们期待着一个个人头落地,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
英国作家狄更斯,用他的笔深刻的描绘了法国的这个时代,是害怕同样的故事会在英国发生,书中那位年轻律师对医生女儿的爱情就应该是他对未来美好的期盼了吧。
向这位为了爱人的幸福生活勇敢牺牲的年轻律师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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